1978年11月至1996年12月,先后在丽江行署丽江县财政局、白汉场财政所、拉市财政所,丽江行署税务局工作;
1996年12月至1997年5月,任丽江行署丽江县委副书记、代县长;
1997年5月至2001年8月,任丽江行署丽江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1年8月至2003年3月,任丽江行署丽江县委书记;
2003年3月至2003年5月,任丽江行署副秘书长(正处级)、党组成员;
2003年5月至2007年5月,任丽江市副市长、兼丽江市旅游管理委员会主任;
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丽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09年12月至2016年6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党组成员;
2016年6月至2018年6月,任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
2018年6月,退休。
2018年6月,杨廷仁免去云南省交通运输厅巡视员职务,退休。
云南省纪委省监委对丽江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2018年10月20日,省纪委省监委将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经查,丽江市委、市政府,玉龙县委、县政府,玉龙县拉市镇党委、镇政府,省市县有关职能部门及有关责任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暂停新建、清理整治高尔夫球场政策要求不到位,甚至弄虚作假,上报虚假情况;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等问题,整改态度不坚决、行动不迅速,对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旅游活动无序发展整治不力、不到位;对丽江玉龙生态旅游度假区高尔夫球场项目违规建设、未批先建、违规变更等问题把关不严、监管不到位,存在失职失责以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根据有关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终身追责、权责一致的原则,经省委同意,省纪委省监委对丽江拉市海省级自然保护区被长期违规侵占破坏以及整治不到位等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给予省交通运输厅原巡视员,曾任丽江市副市长杨廷仁党内警告处分。[2]
2023年5月,杨廷仁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