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国际品牌

中文名 区域国际品牌
类型 现代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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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国际品牌的相关理论

区域国际品牌是建立在品牌、品牌“雨伞”、品牌“拳头”、合作营销、可持续发展、产业集群、企业经营战略等理论基础上的创新。它借助于“合作营销”理论中共生营销的概念。该理论是1966年由艾德勒(ADLER)创建的,已经被西方广泛应用。它要求经济组织(产业集群)在竞争的营销活动中采用多元化战略,减少相互之间的不良竞争,强化产业集群的竞争力。

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产业集群内的企业和产品品牌过于分散、弱小,如伸开的“手掌”,各手指长短、力量参差不齐,而国际品牌如同“木板”,相互的竞争恰似“手指”碰“ 木板”,极易将手指折断。而创建区域品牌就是要将产业集群分散的“手指”合拢为一个“拳头”,以“拳头”的方式走向市场与国际品牌竞争。

区域国际品牌的特征

1、支撑区域国际品牌的法律概念,依法注册的具有区域(或地方)名称的集体商标或产品商标,品牌的形象识别系统具有地域性、历史性、民族性和国际性。

2、区域国际品牌是一种特殊品牌,归由政府授权的组织或行业管理组织所拥有,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公用性、公享性。

3、区域国际品牌以区域文化、地方文化为核心和灵魂,通过对区域文化、产业集群文化及企业文化的提炼,特别是对区域历史遗产的挖掘、传承,能够被社会广泛认同、宣扬,给消费者带来精神上的享受、时尚和物质上的满足。

4、区域国际品牌的使用可以是复式的。使用时,更多的表现为区域国际品牌与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的组合。

5、区域国际品牌的商标被有计划、分阶段的在世界主要国家和地区进行广泛注册,以覆盖及可能成为产业集群产品市场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并且涵盖可能成为产业集群产品市场的所有国家和地区,并且涵盖多个商品类别和相关行业。为产业集群的成员企业在国内外的使用和法律保护创造条件。

区域国际品牌与其他品牌的差异

1、区域国际品牌表现形式的商标与企业商标、产品商标不同。在产权归属上,区域国际品牌具有共用性,是成员企业的共同财富,不被个别企业、单个产品忽独占。产权的处置必须符合产业集群绝大部分企业的共同利益。因此,不易被他人(特别是跨国集团)收购和吞并。

2、在品牌文化上,区域国际品牌融入了区域文化、产业文化和企业文化的特征,并能够不断挖掘、提炼区域历史、文化的精华以丰富品牌的内涵。

3、区域国际品牌比原产地标志的外延丰富。区域国际品牌是以符合国际化的注册商标为存在方式,其表现形式可能含有地理名称。但在其使用上可以依据《商标法》拓展到区域以外的任何地方、任何人。

4、区域国际品牌不同于区域品牌,虽然具有区域品牌的部分特征,但它将在“三重市场”——区域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上同时展开竞争和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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