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08--1997.07 香河县城建局科员;
1997.07--1998.04 香河县城建局政工科科长(其间: 1997.12--1998.12承德市平泉县平房乡挂职扶贫);
1998.04--1999.01 香河县纪委科员;
1999.01--2000.06 香河县纪委、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2000.06--2003.09 香河县纪委常委兼办公室主任;
2003.09--2004.03 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副科级纪检监察员;
2004.03--2008.08 廊坊市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副主任;
2008.08--2009.10 廊坊市纪委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2009.10--2011.08 廊坊市纪委办公室主任;
2011.08--2013.07 大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3.07--2014.06 三河市委常委、纪委书记;
2014.06--2016.03 三河市委常委、组织部长;
2016.03--2016.05 三河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
2016.05--2017.02 三河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长、统战部长;
2017.02--2019.08 三河市委副书记;
2019.09 河北省遵化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党组书记、市长;[2]
2021.05 河北省遵化市委书记。[1]
2019年9月8月,遵化市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王凤海任遵化市委副书记、提名为遵化市市长人选。[3]
2019年9月19月,遵化市召开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王凤海为遵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代理市长。[4]
2021年5月18日,遵化市领导干部大会召开。经河北省委、唐山市委研究决定,王凤海任遵化市委书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