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宏广

魏宏广

中文名 魏宏广
民族 汉族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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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78.09-1981.07,广东省农业机械技术学校农机专业学生

1981.07-1984.03,共青团中山县委干事

1984.03-1985.05,共青团中山市委副书记(1983.09-1986.07,在职参加华南师范大学函授中文专业学习)

1985.05-1988.08,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县级)

1988.08-1993.03,共青团中山市委书记

1993.03-1996.09,中山市坦洲镇委书记(正处级)(1995.03-1995.07,广东省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09-1999.03,中山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1995.09-1998.07,广东省委党校研究生班经济学专业学习)

1999.03-2000.02,中山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1999.09-2000.01,中央党校进修班学习)

2000.02-2002.05,珠海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

2002.05-2008.02,珠海市委副书记(2006.05.11-2006.08.11,广东省第8期高级公务员公共行政管理知识专题研究班(牛津班)学习)

2008.02-2012.09,阳江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党组书记(2008.03-2010.06,中山大学在职学习获高级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12.05十一届广东省委委员)

2012.09-2012.11,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2012.10)

2012.11-2016.03,阳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16.03-2016.05,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05-2017.03,湛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湛江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1]

2017.03——2018.03,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

2018.03——2018.05,广东省委副秘书长;

2018.05——2020.02,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广东省委决定:魏宏广同志任湛江市委委员、常委、书记,同意提名其为湛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候选人。[2]

2016年5月26日,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依法选举魏宏广同志为湛江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3]

2017年3月16日,中共湛江市委在湛江国际会展中心召开全市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武延军在会上宣读广东省委的决定,免去魏宏广同志湛江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不再担任湛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魏宏广同志将赴省直部门任职。[4]

2017年3月,魏宏广任广东省发改委党组书记。[5]

2017年4月1日,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次全体会议决定,接受魏宏广同志辞去湛江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6]

2018年5月,广东省政府决定任命:魏宏广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7]

2020年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决定,免去魏宏广广东省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8]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0年1月,魏宏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东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9]

依法双开

2021年1月,魏宏广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经广东省纪委监委审查调查,魏宏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拥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甘于被“围猎”,大搞权钱交易,在承揽工程项目、加快审批手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魏宏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省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后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魏宏广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10]

提起公诉

2021年8月,魏宏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韶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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