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任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农办厅党组书记,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
1983.09--1985.07 广西财经学校统计专业学习
1985.07--1994.02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委外经处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其间:1988.09--1990.07中南财经大学干部专修科计统系计划专业学习)
1994.02--1996.01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委经济贸易公司副总经理(其间:1994.10--1996.01挂职任广西贵港市副市长)
1996.01--1996.04 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委外经处副处级干部
1996.04--1996.06 广西贵港市计划委主要负责人
1996.06--2001.06 广西贵港市政府市长助理、市计委主任、党组书记(其间:1997.09--1999.12 广西大学研究生班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
2001.06--2004.08 广西贵港市政府副市长
2004.08-2008.10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2008.10--2014.01 广西壮族自治区铁路建设办公室常务副主任(正厅长级)、党组副书记(2009.04)
2014.01--2016.11 广西贺州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2014.02)、党组书记
2016.11--2017.01 广西贺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
2017.01--2020.04 广西贺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
2020.04--2021.03 广西贺州市委书记
2021.03--2021.05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2021.05--202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厅长,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2][3]
2021.11 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4]
中共十九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一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2014年2月20日,贺州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选举李宏庆为贺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2016年12月2日,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宏庆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5]
2020年4月24日,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决定:接受李宏庆因工作需要辞去贺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6]
2021年3月1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宏庆任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党组书记。[7]
2021年3月26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李宏庆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8]
2021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宏庆不再担任中共贺州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9]
2021年5月1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经研究决定:李宏庆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10]
2021年11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李宏庆不再担任自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2]
2021年11月2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李宏庆的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厅长职务。[3]
违纪被查
2023年5月,李宏庆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