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1.09--1985.07,广西师范学院政教系政治教育专业学习;
1985.07--1987.07,中山大学哲学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专业学习,获哲学硕士学位;
1987.07--1990.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第三秘书处科员(其间:1987.12--1989.01自治区直属机关驻天等县扶贫工作队队员);
1990.01--1992.1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处主任科员;
1992.11--1996.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第一秘书处副处级机要秘书;
1996.01--1996.1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
1996.12--1997.09,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正处级秘书;
1997.09--2000.12,广西北流市委副书记(正处级)(其间:2000.06--2000.12挂职任浙江省绍兴市新昌县委副书记);
2000.12--2001.10,广西北流市委副书记、市政协主席(兼);
2001.10--2002.03,广西陆川县委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
2002.03--2002.09,广西陆川县委副书记、县长;
2002.09--2006.07,广西扶绥县委书记(其间:2003.03--2004.01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6.07--2006.08,广西崇左市委副秘书长(正处级);
2006.08--2006.09,广西梧州市委常委;
2006.09--2008.08,广西梧州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8.08--2008.12,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
2008.12--2011.03,广西梧州市委副书记;
2011.03--2014.02,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2008.09--2011.06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学习,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2014.02--2016.01,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改革办主任(兼);
2016.01--2020.04,广西崇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2016.02);
2020.04--2021.01,广西崇左市委书记;
2021.01--2021.06,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崇左市委书记;
2021.06,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十届候补委员、委员,第十一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十三届人大代表,政协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2020年4月,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刘有明因工作需要辞去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并报崇左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1]
2021年1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刘有明当选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2]
2021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决定∶刘有明不再担任中共崇左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