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河东区工作委员会

中文名 三亚市河东区工作委员会
类型 职能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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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一)管理职能。在本区域内行使市政府赋予的管理职能,包括市政管理、经济管理、社会劳力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科技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管理、社会治安管理和民政福利事业管理等。

主要任务: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基层政权建设和居委会组织建设;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本区违法青少年帮教工作;管理本辖区的经济、教育、文化、卫生、青年、妇女、民政、公安、民族事务、计划生育工作;组织管理并搞好街道集体经济、个体经济,积极发展第三产业;配合市有关部门搞好市政建设和本辖区范围居民、集体建房的报建审查、房屋规划等工作,协同环卫部门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协调条条块块单位与区之间的关系;领导和指导区居委会下属事业单位工作;向市人民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好民政福利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职能。在辖区内为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的工作及生产提供服务,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综合性服务,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协调职能。协调本辖区内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上级业务部门驻本辖区工作部门的关系。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工委、管委行政事务、文秘、公文收发、文件资料存档保管;承办会务和组织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撰写工作计划、总结、报告;负责宣传、统战、政法、工会、青年、妇女、精神文明、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上传下达工作;负责区机关干部职工生活福利、财务工作及工委、管委的房屋、财产、车辆的管理和机关环境卫生、绿化等工作;协调各科室工作;负责接待群众来访和处理来信工作。

组织人事办公室

根据党的组织路线和工委的决议,调查研究本区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的情况,提出贯彻党的组织人事路线的具体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督促所属党支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负责区机关、下属居委会、企业、学校干部人事工作的管理;负责对干部的考察了解、党员教育和管理以及发展新党员工作;负责党员和干部统计工作。

纪检监察室

监督检查所属基层单位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贯彻党内法规的情况,抓党风廉政建设;对违犯党纪的党组和党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受理、有关违反党纪政纪的信件和案件,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政务和财务公开工作。

城区管理科

负责做好河东区城建管理工作。编制河东区市政建设及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并负责组织检查实施;协助市规划和城建部门指导和组织河东区小区开发及各居民点房屋规划和建设工作,做好市政公用事业、道路、交通、园林绿化、城市住宅的管理工作和国土管理;做好市容市貌整治工作,负责辖区内风景点及环境资源的保护工作,负责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区内环境卫生队伍及各居委会卫生管理监察队伍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素质培训工作,负责辖区食品卫生及除“四害”工作。

社会事务科

负责河东区文化、教育、体育、科技、医疗卫生、司法、社会福利、民族宗教、民政、扶贫、综合统计、社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工作。配合各科室对基层党员干部和居民进行实用技术和业务培训,提高基层干部和居民的业务水平和技术技能。

经济发展科

负责制定河东区经济发展规划和指导各居委会制定经济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河东区农、林、牧、渔、水利、工业、经贸、经营管理、经济统计、经济计划、安全生产、金融、税务等工作的实施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对本区经济管理人员的培训;负责本区经济和产业发展状况调查,检查各项经济指标和项目的落实情况。

计划生育办公室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编制本辖区人口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检查落实;落实计划生育节育措施,对流动人员计划生育工作进行管理;组织培训专职兼职计划生育队伍人员,提高其政策水平和工作效率。

武装部

负责民办预备役、征兵和战时兵员动员工作,组织民兵开展“富岛强兵”活动和“两个文明”建设活动;负责指导各居委会民兵队伍组织建设、军事训练、武装保管、预备役登记统计等工作,组织民兵参加各项活动,抓好民兵队伍培训,提高思想业务素质,协助有关部门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人员编制

中共三亚市河东区工委、河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编制46名。其中:工委、管委领导职数6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机关工勤人员财政拨款事业编制4名,非领导职数按国家公务员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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