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特勒支同盟

乌特勒支同盟

中文名 乌特勒支同盟
成员 荷兰省西兰省等
成立时间 157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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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特勒支同盟

[1](荷兰语: Unie van Utrecht)是在西班牙哈布斯堡王朝统治下的荷兰北方诸行省于1579年1月23日在乌得勒支的牧师会大礼堂缔结的同盟条约。

西班牙统治下的荷兰,乌得勒支同盟与阿拉斯连盟南北分立乌得勒支同盟被看作是荷兰共和国成立的基础。而西班牙国王直到1609年与荷兰签订12年休战协定的时候方才承认荷兰共和国。

乌特勒支同盟乌特勒支同盟

概述

南部诸省在1579年宣布效忠信奉罗马天主教的西班牙,并组成阿拉斯连盟(荷兰语: Unie van Atrecht)于是荷兰省、西兰省、乌得勒支省的一部分以及格罗宁根省这些信仰新教的北方省份作出的反应就是在1月23日签订乌得勒支同盟条约。而这种南北对立的情况延续了超过一个世纪)。

到了2月4日,根特也加入同盟行列。3月,格德司的四分之三以及弗里斯兰省的一些市镇也加入了。同年夏天,阿默斯福特、伊佩尔、安特卫普、布雷达、布鲁塞尔这些市镇加入乌得勒支同盟。利尔、布鲁日和他们周围的区域则在1580年2月签署加入同盟。格罗宁根市在弗里斯兰省总督George van Rennenberg的影响下,转移了阵营,签署了协议。随后,聚特芬加入,这样一来,整个格德司完全加入了乌得勒支同盟。1580年4月,上艾瑟尔省与德伦特省加入。

背景

尼德兰资产阶级革命时期,北方七省和南方部分城市于1579年1月23日在乌特勒支城结成的军事、政治同盟。旨在与南方效忠西班牙的阿拉斯同盟对抗,保卫革命的胜利成果。宣布加盟各省结成永久的同盟。同盟以各省代表组成的三级会议为最高权力机关,议定征税、宣战、缔结和约和颁布根本法等一切重大事宜由三级会议以多数票决定,各省不得单独对外缔结协约,并规定统一货币和度量衡。同盟促使北方七省联合作战,协调行动,摆脱西班牙的统治,为联省共和国成立奠定了基础。

成员

乌得勒支同盟成员:荷兰省西兰省乌得勒支教区格德司公国格罗宁根省的贵族弗里斯兰省的贵族德伦特省上艾瑟尔省的贵族布拉班特公国法兰德斯省图尔奈市瓦朗谢讷市

结果

同盟缔结之时,法兰德斯省全境与布拉班特公国半数的领土尚在西班牙军队占领之下,联合起来的诸省依旧承认西班牙的统治。但同盟的成立加速了其成员与统治者的决裂,最终于1581年联盟在《誓绝法案》(Act of Abjuration)中宣告脱离西班牙独立。

参考资料

乌特勒支 主教之城人民网《1649年,西班牙正式承认荷兰独立》。《荷兰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第5部分: De Tachtigjarige Oorlog 1567-1609. (1952) 139. (荷兰文)《荷兰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 VI(1979) 241. (荷兰文)《荷兰通史》(Algemene Geschiedenis der Nederlanden) VI(1979) 246. (荷兰文)《尼德兰革命的爆发》——“1579年1月23日,北方各省,包括荷兰、西兰、乌特勒支、弗里斯兰、该尔德兰、上伊塞尔、德伦特、格罗林根和南方的部分城市采取了针锋相对的行动。他们的代表在乌特勒支城集会结盟,宣告永不分裂,是为‘乌特勒支同盟’”1572年 荷兰独立战争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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