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之图书馆图书馆下设馆长办公室、文献建设部、图书流通部(综合图书、文艺图书、自然科学图书、社会科学图书、自然科学图书等借阅室)、图书报刊阅览部(长安校区现期报刊、高新校区现期报刊、图书样本、教师图书、专业新书、过期报刊等阅览室)、信息技术部(电子阅览室(一)(二)(三)、计算机软硬件管理维护室)。图书阅览座位2000多个,从1985年以来,一直全方位的为学校教学、科研和广大师生开展服务。
图书馆有工作人员26名,其中正、副研究馆员2名,馆员、助理馆员8名,有职称的人数占全馆总人数的44%,本科学历8人,专科学历14人,有学历的人数占全馆总人数的87%,我馆实行天天开放,节假日不休息,每周开放时间达到73.5小时,开放时间是:早上8:00——12:00;下午13:00——17:30;晚上:18:00——21:30(夏季下午及晚上时间推迟半小时)。
图书馆在自动化建设方面,2001年我馆利用计算机集成管理系统,基本上实现了图书馆的采编、流通和期刊的计算机管理与校园网连接,广泛开展了计算机信息服务检索等功能。2001年底我馆使用的纵横图书管理系统,由于储存量小,功能不健全,不能满足我院广大师生看书、学习的需要,院领导高度重视,到2004年我馆正式启用了北邮图书管理系统,该系统运行速度快,使用方便,达到了国内领先,国际先进的水平,全国有300多所高校都在使用,该系统包括采访、编目、流通、期刊、公共检索等子系统;我馆有服务器4台,磁盘阵列2个,计算机300多台,分别应用于文献建设部、图书流通部、图书报刊阅览部、信息技术部等部门。2011年,我馆加强了数字化建设,引进了多种中文数据库(含文摘性和全文性(扫描、诠息、文本)),购买了书生数字图书、圣典数字图书及清华同方近36万册电子图书,弥补了印刷图书的不足。图书馆的网站是全院8个子网站之一,与各院系的网站达到了互通。我馆还在网页上设置了公共检索服务,包括书目查询、新书通报、参考咨询、电子图书全文阅读等特色服务,初步形成了以信息服务为中心的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式、高效率的文献资源服务体系,成为科研、教学的重要支柱,西安培华学院图书馆正向着研究型、开放式、数字化图书馆目标前进。
今天的维之图书馆,活力四射,蔚然大观,从1985年建馆的几人发展到20多人,已成为我院创新文化的文明沃土、信息资源的平台枢纽、科学普及的活水源头、师生求知的学术津梁。展望未来,培华图书馆将在继续做好文献信息服务的同时,以有效支撑我院科研、学术、自主创新为目标,着力打造培华文献共享平台和科技信息研究开发平台,大力提升战略性、集成性、知识化服务能力,创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坚持推动我院文献信息保障能力的持续提升,推动学科情报、战略情报、决策咨询服务的快速发展,推动科学文化的交流传播,建设省内民办高校一流的图书馆。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西安培华学院图书馆从文献服务中走来,正向着更高的目标——“知识服务”迈进。我们骄傲、我们自豪,因为我们将继往开来、再铸辉煌!
1. 本校师生员工入馆须主动出示本人借阅证。校外人员来馆,须持介绍信或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后方可入馆。
2. 入馆时必须仪表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穿背心等进入,禁止携带食物、饮料、水果、凶器及易燃易爆物品等;
3. 入馆后保持馆内安静清洁,将手机调至震动档,禁止在馆内喧哗或朗读,严禁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嚼吐口香糖,严禁将剩水、茶和饮料泼洒地面等。
4. 入馆后请仔细阅读各室墙上的相关制度并严格遵守。如有疑难问题,可向工作人员咨询。
5. 在馆内阅读期间请爱护书刊,禁止涂抹、撕毁、私藏图书。爱护图书馆馆舍和馆内一切设备设施,违者将视破坏程度给予罚款。
6. 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或代借。借书时请遵守秩序,不争先恐后,不争吵。
7. 图书馆是重点防火单位,馆内禁止吸烟、焚烧、用火、私拉电源。违者除令其立即将火熄灭外,并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8. 未经许可,禁止在馆内随意张贴、散发广告及进行其他商业宣传。
9. 经出口通道时,如遇监测器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检查。
10. 对违反规定者,任何人都有权进行制止和批评,图书馆将视情节轻重,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图书馆实行自动化管理、开架借阅。为了确保正常的借阅秩序, 更好地为教学科研及广大读者服务, 特制订文献借阅制度如下:
1. 凡本校学生,可凭借阅证(一卡通)借阅图书馆各类文献资料。借阅证只限本人使用, 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否则,相关人将被暂停借书30天。借阅证应妥善保管, 如有丢失,应及时挂失,然后按有关规定补办。
2. 进入图书馆,请主动出示借阅证,无证件者谢绝入内。进馆读者讲究文明礼貌,衣装整齐,勿穿拖鞋入馆,保持馆内安静,勿大声喧哗。
3. 学生每人限借图书30册,其中文艺类(I,J)图书限借15册,借期为20天,其它类图书,借期为20天。
4. 按期归还所借图书,逾期归还,每册每天收取超期费0.10元, 按天累计。
5. 年鉴、手册、辞典、百科全书等检索工具书及现期报刊资料, 只供在室内阅览,不予外借。
6. 办理借书手续时,应仔细查看所借图书有无污损、破损情况, 如有应及时向管理人员申明, 加盖图书污损章后借书;否则,在还书时,如发现以上情况,则由借书者负责赔偿。
7. 办理还书时,请确认图书归还后再离开,勿将图书随意丢在工作台上,以免丢失。
8. 爱护图书馆书刊资料, 勿损坏书上所贴条码、磁条、书标等, 勿随意涂写、圈划、折叠或丢失,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9. 馆内检索机仅供文献检索、查询资料使用, 不得进行其它操作。请严格遵守上机制度,合理操作,爱护电子资源、馆内计算机等设备, 如有人为损坏,按有关规定赔偿。
10. 请将自带书包书籍等物品存入存包柜,勿将食品、饮料、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馆内,请勿在馆内吸烟、乱扔果皮纸屑, 注意保持馆内安全卫生。
11. 图书馆报刊阅览室提供打印及复印服务,请读者遵守相关规定进行文档及书刊资料打印复印。
12. 出入门禁,如监测仪鸣响,请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查明原因后再离开。
13. 图书馆文献资料为学校重要资产,入馆者应严格自律, 如发现有偷窃行为者, 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14. 本制度未说明之处,详细参见图书馆馆内相关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图书馆。
1. 衣着整洁大方,不赤膊、穿吊带、背心、拖鞋入馆。
2. 凭读者本人证件入馆,不使用他人证件。
3. 讲究卫生,不在馆内吃东西,乱扔废弃物。
4. 言谈举止文明,不在馆内喧哗、争吵、闲聊、打闹等。
5. 馆内阅览书刊,保持安静,走动要轻,不拖动桌椅,不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6. 遵守借阅秩序,不抢占座位或多拿多占书刊;遵守纪律,不做违反规章制度之事。
7. 讲究文明礼貌,尊重工作人员,称呼“老师”;不与工作人员发生争吵。
8. 自尊自爱,不做有碍人格或有碍观瞻之举,打消贪占之念。
9. 爱护书刊资料及公共设施,不损坏书刊、馆内各种设备、公共建筑设施等。
10. 注意安全,不在馆内吸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入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