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经营范围 农村经济
公司名称 铁岭市农村经济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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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铁岭市凡河新城区金沙江路28号0843室

主要职责

( 一 ) 贯彻国家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的方针政策,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农业开发规划并监督实施。

( 二 ) 研究拟定全市农业产业化政策、引导农业产业结构合理调整、农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产品品质的改善;参与农村政策研究,组织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工作政策。

( 三 ) 研究提出深化全市农村经济体制改单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按照国家和省要求,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

( 四 ) 研究制定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方针政策及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综合协调;监督、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实工作;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和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

( 五 ) 组织农业资源区划、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指导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和管理。

( 六 ) 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

( 七 ) 按国家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组织实施农业有关产业产品、无公害农产品及绿色食品的质量监督、检测、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指导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内生产及进口种子、农药、有关肥料等产品的登记工作。

( 八 ) 综合协调农业和农村工作,组织制定有关农业和农村政策;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的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提供相关数据;

研究提出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措施;负责市政府涉及“三农”工作的督办和落实;指导农

村城镇化和农村小康建设等工作。

( 九 ) 承办市政府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组织有关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 十 ) 制定全市农垦企业的经济规划、政策和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

( 十一 ) 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 十二 ) 负责全市农业生产法规执行情况的豁督检查、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农业法制宣传教育及农业行政复议。

( 十三 )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评选及管理工作。

( 十四 ) 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 一 )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信访、计划生育、农民体育协会工作;承办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机关文电、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档案、保卫和后勤工作;负责草拟有关委内综合性文件;拟定委机关规章制度并实施。

( 二 ) 计划财务科

承办重大农业建设项目的审核、申报及衔接,扶持具有示范效应的产业化项目;管理委管各项资金、固定资产,监督各项资金的使用;组织编制委机关、事业单位、农事企业、农垦系统的预决算;负责全系统财务结算中心工作。

( 三 ) 农村经济综合调研科

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工作的综合协调,研究、指导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综合性调查、研究、分析;研究提出涉及“三农”问题的对策、措施。

( 四 ) 种植业管理科

研究提出种植业发展规划和农业生产重大技术措施,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参与提出耕地保护、补偿与改良的政策措施;发布农情信息;指导救灾备荒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的储备和调拨工作;指导化肥、农药、种子等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登记工作;指导种子及其资源的品种审定和进出口审查工作;承办起草植物检疫法规和拟定有关标准的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农业植物内检工作。

( 五 ) 科技教育科

拟定全市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与政策,承办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工作;承办重大科研和推广项目的遴选及实施工作;管理科技成果,组织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农业教育工作;承办农用地、宜农滩涂、宜农湿地开发、利用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协调监督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与利用,促进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 六)政策法规科

研究拟定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政策;提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实施引导、支持、保护、调控的政策建议;起草农业有关产业法规,并监督检查实施工作;指导农业法制宣传教育;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 七 ) 外经外事科

组织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研究国外农业发展动态;拟定创汇农业规划;协调管埋我市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承办有关农业方面的涉外事务。

( 八 )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 扶贫开发科 )

承办市政府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山区建设领导小组、农村致富达小康活动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拟定扶贫开发工作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社会各界的扶贫开发工作和有关扶贫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拟定农村贫困人口的扶持标准;组织贫困状况监测与统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市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指导、监督和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扶贫项目;承担全市贫困地区干部扶贫开发培训工作;承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农垦管理科

负责全市农垦企业的经济管理;组织拟定全市农垦系统发展规划;负责直属农垦企业的经济体制改革并监督实施。

( 十 ) 政治处

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系统党建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委机关和

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工作;负责全市农业系统劳动模范评选、管理工作;负责委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

负责农业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定工作;拟定全市农业技术推广队伍建设规划和有关政策;承担农业系统特有工种

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机关机关党委负责委机关的党建工作。

此外,设农业产业化办公室 , 规格为副县级。内设 2个科 ( 正科级 ) 。

产业一科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产业化政策;负责制定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市农业产业化工作的综合、协调和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重点龙头企业的评定和管理;督察、指导农业产业化重大项目实施和政策落实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县 ( 市 ) 区解决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有关事宜。

产业二科

负责农业生产专业协会 ( 农民经济合作组织 ) 组织协调和指导;负责农产品经销队伍 ( 经纪人 ) 建设和指导;提出大宗农产品和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料的流通及价格政策建议;协调菜篮子工程建设;预测并发布农业各行业产品及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等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系统建设;组织协调农业投入品的质量检验及农业有关产业产品的技术和质量地方标准的拟定;组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地方标准的拟定、质量检测、认证管理及农业有关产业的质量认证工作;围绕农业产业化经营开展服务体系和市场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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