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车茵

污车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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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词目:污车茵

拼音:wū chē yīn

解释:喻指醉后失误或替人掩盖过失。

典源

《汉书》卷七十四〈魏相丙吉列传·丙吉〉~342~ 丙吉字少卿,鲁国人也。为人深厚,不伐善。地节三年,立皇太子,吉为太子太傅,数月,迁御史大夫。后五岁,代魏相为丞相。吉本起狱法小吏,后学《诗》《礼》,皆通大义。及居相位,尚宽大,好礼让。掾史有罪臧,不称职,辄予长休告,终无所案验。客或谓吉曰:“君侯为汉相,奸吏成其私,然无所惩艾。”吉曰:“夫以三公之府有案吏之名,吾窃陋焉。”后人代吉,因以为故事,公府不案吏,自吉始。于官属掾史,务掩过扬善。吉驭吏嗜酒,尝从吉出,醉呕丞相车上。西曹主吏白欲斥之,吉曰:“以醉饱之失去士,使此人将复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过污丞相车茵耳。”遂不去也。

释义

典源译文

丙吉字少卿,是鲁国人。他为人能周密地考虑问题,不外露自己的感情,不夸耀自己做过的好事。汉宣帝地节三年,立皇太子,丙吉当了太子太傅。过了几个月,升为御史大夫。五年以后,接替魏相(人名)担任丞相。丙吉本来出身于主管刑事案件的小官吏,后来学习《诗经》和《周礼》,都能通晓主要内容。到担任丞相,崇尚宽容大度,喜欢礼仪谦让。部下官员有人犯罪贪污,不称职,总是给这种人放长假,到底不去审问调查。他的宾客中有人告诉他说,“大人担任汉丞相,那些坏官吏已经形成了贪污事实,为什么一点也不惩办呢?”丙吉说,“在中央官府做丞相而获得审判官吏的名声,我认为是很丢人的。”。以后凡是接替丙吉做丞相的人,就把这作为老例奉行,三公官府不审判官吏从丙吉开始。他对于本部门所领导的部下官吏,极力为他们掩饰过错而宣传他们的优点。丙吉的车夫喜欢喝酒,曾经跟随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车上,有关部门(西曹)主管官吏报告丙吉想开除这个车夫。丙吉说,“为喝醉的缘故就赶走人才,让这个人将再到什么地方容身?有关部门(西曹)还是容忍他一下吧!这不过是弄脏了丞相专车上的草席罢了。”就没有驱赶这名车夫。

释义

丙吉的车夫喜欢喝酒,曾经跟随丙吉外出,喝醉吐在丞相的车上,丙吉说“以醉饱之失去士,使此人将复何所容?西曹但忍之,此不过污丞相车茵耳。”没有责怪车夫,后遂以“污车茵”喻指醉后失误或替人掩盖过失。

同源典故

丞相茵 吐茵 吐茵吏 吐车茵 吐锦茵 呕车茵 污车茵 相君茵 车上吐茵 车茵污 驭吏吐茵

示例

唐王维《故太子太师徐公挽歌四首》之三:“从今虚醉饱,无复 污车茵。”

唐 白居易《长斋月满戏赠梦得》诗:“若怕 平原 怪先醉,知君未惯吐车茵。”

宋 范成大《次韵太守出郊》:“闻道将军宽礼数,不辞酩酊吐车茵。”

唐 白居易《得丁乘车有醉吐车茵者丁不科而吏请罪之丁不许判》:“且恕当及物,察贵用情:绝缨继淫,醉而犹舍;吐茵及乱,误岂不容?”

清 赵翼《秋帆制府挽诗》:“虚烦为我高悬榻,不及从公醉吐茵。”

宋 陆游《醉题援西酒家》:“君看此间何境界,痴人犹说吐车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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