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政工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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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政工师

  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职称有政工师、助理政工师、政工员。

  助理政工师申报条件:

  l、以较熟悉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理论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较好地在自己工作范围内运用和贯彻。

  2、比较熟悉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优良传统和中国革命史及中国国情等知识;提交一篇思想政治工作的代表作。 3、具有从事本职工作的实际能力和经验,联系群众,能帮助群众解决一般思想认识问题,并有一定的工作实绩。

  4、高中(中专)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七年以上或担任政工员职务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三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思想政治工作一年以上。

  申报程序:

  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人员拟申报、晋升某一档次专业职务任职资格,由申报人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核,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后,择优推荐。并由本人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经所在企业思想政治工作主管部门审核后,写出详细考核材料(含实际工作能力鉴定),并提供申报档次专业职务任职条件所必须的有关材料(见附件一),交各级职改部门审核后,送相应企业政工专业职务评委会,按规定程序评审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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