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6日,郑州市水上义务救援队被郑州市红十字会授予“郑州市红十字水上志愿服务队”旗帜。
郑州冬泳协会副秘书长王宝元兼任水上救援队队长,陈建设任副队长,贾华任副队长兼教练。
(仅东区)
牛振西是郑州市水上义务搜救队东区队长。东区分队有20多名队员,均为自愿参加,他们当中有企业家、政府官员,也有下岗工人。
队长王宝元在2000年以来看到电视,报刊等媒体不断报道在郑州水域发生多起溺水事件,看到听到遇难家属撕心裂肺般的痛苦情景,就萌生了建立义务救援队的想法,贡献自己一点力量,献出一点爱,做一点社会公益事业。于是王宝元和冬泳协会的常委陈建设同志商议,经协会同意后,四下奔走,向市委。市府、公安局、水利局等部门表述成立水上救援队的意图,以便取得他们的支持和帮助。
在这个时候河南商报记者马纪朝采访了王宝元。把王宝元的想法向社会进行了宣传报道。第二天就有几十名热心青年踊跃报名要求参加水上救援队。曾经在北海舰队救生班任过职的贾华同志积极要求参加救援队。并表示将自己掌握的救生知识和经验传授给大家。根据奉献精神,游泳技能,组织纪律三项条件,选择了十六名青壮年组队。
2018年8月27日,曾打捞出杀害空姐的滴滴顺风车刘振华遗体的郑州红十字水上义务救援队,正式向郑州开发区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书,要求滴滴公司按照悬赏公告内容,兑现奖励。
救援队在起诉书中表示,原告(救援队)独自发现并成功打捞嫌犯上岸,在案件侦破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因此滴滴应当按照悬赏公告内容向其支付报酬。根据我国《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三条规定,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起诉书认为,原告委托律师付建向滴滴提出悬赏支付请求,后者毫无诚信,完全不顾品牌形象以及社会影响,拿各种无根据的理由进行推脱,拒不支付该悬赏金。无奈原告提出诉讼。
今年5月5日晚,空姐李某在郑州遭滴滴顺风车司机杀害。5月10日,滴滴发出悬赏公告:“因涉及重要事项,滴滴公司向全社会公开征集线索,寻找一位名为刘振华的顺风车司机。对提供线索的热心人,滴滴将视线索重要程度给予最高100万人民币的奖励。”5月12日凌晨4时30分许,经救援队全力搜寻,在郑州市西三环附近一河渠内独自发现并成功打捞出一具遗体。[1]
记者近日多次询问滴滴公司,但没有得到对方的正式回应。滴滴公司一位内部人士透露,“公告发出去了之后,短短几天就有几千条线索,其中,打捞队是把人给捞上来的,但是这些线索最终也要警方做认定才行,包括打捞队在内,拿不到这笔赏金也是因为没有警方官方的一个认定。如果到时间没有认定的话,这笔钱是会给到一个见义勇为基金,弘扬正能量。所以这笔钱肯定是要给出去的,也不存在失信的说法。”
此外,针对删除道歉和悬赏公告的外界质疑,这位内部人士承认滴滴方面删除了悬赏公告,但是应警方的要求,而那封道歉信,滴滴方面根本就没有在官方微博发布过,当时着急发布回应,滴滴只是发给了几家关注此事的媒体。“如果要证明在官方微博上删除了,找个截图就行,以前发的和删除后的一对比。现在所有的信息源都说滴滴删除了道歉信,但是全没有对比过,互联网时代所有事情都有迹可循,滴滴如此大的一公司,要是搞这种小动作也太傻了。”[2]
这位内部人士还表示,“现在大家都在看着这笔钱的去向,躲不了。9月1日到期后,这一百万应该是2日才会转到基金会那边,具体沟通事宜由律所来负责。”
取消起诉
救援队已收到滴滴方面的100万元定向捐款,由郑州慈善总会开具了捐赠证书和票据。救援队代理律师付健表示,计划明天向郑州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撤回起诉。
9月5日,滴滴表态将向郑州慈善总会捐赠100万元人民币,该笔款项将定向捐助给郑州水上义务救援队,用于救援设备的更新换代。同时,滴滴还将向中华见义勇为基金会捐赠100万元[3]。
2021年1月17日 ,被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授予“全国红十字模范单位”称号。[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