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洛尼亚进程

博洛尼亚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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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起背景

在博洛尼亚进程正式启动之前,欧洲部门国家的教育部门已经为欧洲教育一体化和高等教育改革做出了相当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其中重要的两个协定是《里斯本公约》和《索邦宣言》。

《里斯本公约》

1997年4月8-11日,欧洲理事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召开会议,此次会议推出了《欧洲地区高等教育资格承认公约》(简称《里斯本公约》)。这个公约得到与会国家代表的支持后通过。此公约是欧洲地区唯一的涉及欧洲地区高等教育的具有约束力的文书,是奠定“博洛尼亚进程”的基础文件。《里斯本公约》的具体内容为:

持有一个国家的学历资格可以在另外一个国家得到相应承认;

签约国不得在任何情况下对学历资格申请人的性别、种族、肤色、缺陷、语言、宗教、政治意向、国籍、民族和籍贯抱有歧视;

签约国的评价机关要对提供的学历证明负责;

签约国在没有特别的理由时应该承认其他签约国出具的学历证明。但是,如果两个国家的学制有明显的区别时例外;

签约国对外国的学生给以同等的国民待遇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在不违背所在国法律和法规的前提下,外国的学者可以使用原学术头衔;

签约国为难民和流动群体提供学历和就业资历证明;

签约国应该建立信息和咨询中心,提供本国有关高等教育的各种信息;

签约国要鼓励本国的高等教育机构为学生颁发《文凭说明书》。《文凭说明书》是欧盟,欧洲理事会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共同设计的旨在具体描述文凭内容的解释性文件。

全面启动

《博洛尼亚宣言》标志着博洛尼亚进程的全面启动。

1999年,欧洲29个国家在意大利博洛尼亚举行会议,会议的目标是:消除欧洲内国家之间学生流动的障碍;提高欧洲高等教育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吸引力;确定欧洲范围内的高等教育系统的共同框架,并在这个框架之内建立本科和研究生两个阶段的高等教育结构。这次会议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确定了到2010年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European Higher Education Area)的发展目标,博洛尼亚进程(Bologna Process)正式启动。

《索邦宣言》

1998年5月,法国、德国、意大利和英国的教育部长率先在法国索邦大学聚会,研究如何加速推动高等教育人员流动和资历互认工作。会间,他们共同签订了旨在促进四国高等教育体系相互协调的一个协议,即《索邦宣言》。《索邦宣言》的重点内容为:

循序渐进的推动欧洲高等教育学位和学制总体框架的建立;

建立共同的学制和学历,将本科生和研究生学制和层次分为两个阶段,即,高中毕业后继续学习3-4年达到本科生学历要求(BAC+3/4);达到本科生要求后继续学习2-5年可以取得研究生学历;

加强并促进师生流动,要求学生在其学习期间至少在国外学习一个学期。清除学术人员流动的障碍并促进学历资格的承认。

主要内容

1、建立容易理解以及可以比较的学位体系

也就是说,通过“博洛尼亚进程”,在欧盟27个国家的公立大学之间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可以相互比较的学位体系,所有开设的专业都有可比性,便于各个大学之间对每个专业的相互理解和认同。

2、建立本科和硕士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

欧盟高等教育历史上第一次提出加强硕士学位课程教育。将过去的本科加博士的高等教育模式改为美国式的本、硕联读模式,其目的是要突出专业人才的培养。在欧盟境内大学本科教育逐步走向普及的前提下,二十一世纪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更需要硕士层面的专业人才。《博洛尼亚宣言》从根本上为欧盟社会未来发展搭起了人才培养的新平台。从而也消除了多年来欧盟的政治家们和教育们的第二个担忧:科技落后于美国的事实。

3、建立欧洲学分转换体系

(EUROPEAN CREDIT TRANSFER SYSTEM,简称ECTS)。

统一的学分制是欧盟高等教育走向统一和互认的基石。这个学分制彻底改变了传统学分制的理念。传统的学分代表着一个学分相等于多少学时的课(即上课时间),而新的学分制,一个ECTS学分意味着25个学习小时,其中包括5小时的上课时间,12小时的课外作业和社会实践,7小时的老师辅导,1小时的考试。

4、促进师生和学术人员流动

实施博洛尼亚进程以后,欧盟各公立大学的学生和教师都可以到其他欧盟大学学习或任教,所以这类学习或任教都能得到学生和教师所在大学的认可,从而极大地推动了师生和学术人员在欧盟大学之间的流动与交流。为此,特别建立了埃拉斯莫学生互动项目(ERASMUS)和苏格拉底教师互动项目(SOCRATES)。

5、保证欧洲高等教育的质量

统一的欧盟高等教育教育体系,其最终目的是为了保障欧盟各大公立大学的教学质量以及所培养的人才具有足够的竞争素质或科研能力,从而能够缩短欧盟与美国之间在科技发展领域的差距。目前的情况是,欧盟27个国家的1800多所大学,其教育质量参次不齐,优劣各半。相信通过博洛尼亚进程,可以彻底改变这样的现状。因为统一的欧洲高等教育体系,互认的学分和学位文凭,为高等教育领域引入了竞争机制,学生选择大学的余地和空间更大,流动也更大,可以广泛地进行各大学教育质量的比较,从而选择教育质量更好的大学进行学习。这样一来,就会促进高等教育质量较低的大学进行改进,提高其教育质量。

6、促进欧洲范围内的高等教育合作

《博洛尼亚宣言》也为欧盟范围内各个大学之间的高等教育合作提供了一个广阔的平台,具体表现在合作办学,共同颁发文凭等方面。这种合作主要集中在硕士学位层面上,比如,西班牙一个公立大学可以非常自由地选择欧盟境内的任何一所大学共同创建一个硕士学位课程,学生可以在两地的大学学习,获得两个大学共同颁发的文凭。这种合作为培养复合性和跨国性人才开创了新的教育模式。

后续开展

布拉格公告

2001年5月,在布拉格召开了第一次双年度评价会议。会议回顾了“博洛尼亚进程”取得的成绩,提出了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会议通过了《布拉格公告》。《布拉格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重申《博洛尼亚宣言》的目标以及成员国的决心和义务;

感谢欧洲大学联合会以及欧洲学生国家联盟对“博洛尼亚进程”的积极参与和做出的贡献;

肯定欧盟对“博洛尼亚进程”的建设性作用和帮助;

提出加快实现“博洛尼亚进程”目标的改进意见;

强调终身学习和学生参与教学的必要,进一步明确提高欧洲高等教育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是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重要内容。

柏林公告

2003年,在柏林召开了第二次双年度评价会议。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了《柏林公告》。《柏林公告》的主要内容是:

保证质量:明确高等教育机构的职责,对教研机构的教学计划进行有学生参与的评估检查,建立网络与合作机制,制订并完善学位证书颁发措施;

进一步明确建立一个以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

促进学位学历和学制互认。呼吁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尽快签署这个公约。提出2005年,学生申请《文凭说明书》时免费;

提出将两阶段模式为基础的高等教育体系进一步细化,把研究生阶段的教育分为两个层次:硕士生和博士生,成为三段式高等教育体系。

柏根宣言

2005年5月,在柏根召开了第三次双年度评价会议。会议通过了《柏根宣言》。《柏根宣言》的主要内容为:

加强建立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

实施国家质量体系框架;

决定颁发联合学历学位,包括博士生联合学位;

横向打通高等教育体系,创造并建立通往高等教育的灵活通道。

伦敦宣言

2007年5月17-18日,在伦敦召开了第四次双年度评估会议,参与“博洛尼亚进程”的欧洲45个国家负责高等教育的部长们及欧盟教育委员主席出席了会议。为期两天的伦敦会议回顾评价了“博洛尼亚进程”启动八年来取得的成绩,对该进程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并提出未来发展战略,并通过了《伦敦公告》。此次,黑山加入博洛尼亚进程。至此,共46个国家加入此进程。

《伦敦公告》的内容主要包括建立欧洲高等教育区的工作和任务、2007-2009年工作重点、2010年以后前景展望等部分。伦敦会议是“博洛尼亚进程”的又一新里程碑。会议的重要成果之一是决定成立“欧洲质量保证机构登记处”。另外,会议提出扩大欧洲高等教育的范围,建立欧洲教育科研大区的战略思想,打通欧洲高等教育区和欧洲研究区。这个设想的提出,使高等教育第三阶段(博士阶段)自然成为博洛尼亚进程不可分割的一个部分,对未来欧洲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博士阶段教育和研究领域有重要影响。在欧盟范围内建立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术资格和各国学历互认是博洛尼亚进程的重要内容。

新鲁汶宣言

2009年4月28-29日,在比利时新鲁汶召开了第五次双年度评估会议。

欧洲大学协会

欧洲大学协会(英语:European University Association,缩写:EUA)成立于2001年,是欧洲大学协会(CRE)与欧洲联盟校长会议联合会合并的结果。EUA完全秉承1988年在博洛尼亚由全球388位大学校长签署的《麦格纳宪章》中所体现的价值观和原则。

EUA在博洛尼亚进程和影响欧盟高等教育、研究与创新的政策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EUA通过参加涉及众多大学的项目,活动和其他互学活动,为会员提供了分享最佳实践的无与伦比的机会。该协会还为会员提供独特的机会来制定影响高等教育和研究的欧洲政策和倡议。

主要成果

截止2005年,欧洲有36个国家签署了《里斯本公约》,45个国家签署了《博洛尼亚宣言》。加入博洛尼亚进程的国家是:

阿尔巴尼亚、亚美尼亚、奥地利、阿塞拜疆、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塞浦路斯、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格鲁吉亚、罗马教廷、匈牙利、冰岛、爱尔兰、拉托维亚、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摩尔多瓦、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俄罗斯、塞黑、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瑞典、瑞士、前南斯拉夫、乌克兰、英国、安道尔、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马耳他、荷兰、西班牙、土耳其。

其中,安道尔、比利时、德国、希腊、意大利、马耳他、荷兰、西班牙、土耳其还没有签署《里兹本公约》。

根据加入博洛尼亚进程需要履行的义务要求,签约国家基本能够根据《里斯本公约》和《博洛尼亚宣言》的内容要求积极采取措施,改进国内教育体制,完善教育设施,建立必要机构以保证落实公约和宣言条款。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评估报告,这些国家的工作情况比较令人满意,特别是在实行三段式高等教育体制,为学生提供《文凭说明书》和建立健全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等三个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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