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他项权证

房屋他项权证

中文名 房屋他项权证
办事依据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对象 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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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项目: 房屋他项权证

办事依据: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2、《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提交的材料:

房屋他项权证书房屋他项权证书(7)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他项权利注销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 3、他项权利证; 4、银行还款证明; 5、委托办理的,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并提供有法律效力的委托书。

受理地点:办事中心建设窗口

办事程序:

一、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受理 2、审核 3、发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 1、受理 2、审核 3、注销

承诺事限: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3个工作日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即办

收费标准: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 1、按物价核定收费; 2、地税收取的印花税5元/证。

二、他项权证注销登记不收费

收费依据:

他项权利设定登记浙价费〔2002〕346号

办理事项

申请程序

1、申请人持上述有关材料,到办证大厅受理窗口申请办理,经办人在审核资料无误后,出具《xx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受理单》(以下简称“受理单”)交由申请人收执;

2、申请人在受理单标注的领证日期之后携“受理单”及身份证明原件到产权缴费窗口缴费后在产权发证窗口领证。如审批未通过,另行通知。

办理要求

符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xx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xx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登报声明《房屋他项权证》遗失作废的公告(需在《杭州日报》上刊登);

4、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校对原件);

5、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6、抵押人为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如为共有房产(包括夫妻共有房产),还须提交其他共有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人为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验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彩印副本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具结书。

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2、委托人为单位,受托人为本单位职工,提供单位委托书原件及该职工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3、若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房产登记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委托书,应根据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认证手续,其他根据有关规定须经公证机关公证或有关机认证的;

4、委托有中介资质的房地产中介公司办理,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的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证件原件

证件原件

填写说明

(一)房屋他项权证号:房他证 字第 号。

“房他证”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简称。

“字”前空位填写发证市、县的区(县)名称。

“号”前空位填写区(县)房屋他项权发证的顺序号。

(二)房屋他项权利人: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抵押权人;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地役权人。

(三)房屋所有权证号:填写房屋登记机构向房屋权利人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证号。

(四)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抵押权的,填写抵押的房屋坐落;他项权利为地役权的,填写供役地房屋坐落。

(五)他项权利种类:填写抵押权或地役权等他项权利。

(六)债权数额:属于一般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被担保主债权的数额”;属于最高额抵押权的,填写房屋登记簿上记载的“最高债权额”。

(七)附记:填写需要记载的其他事项。设定最高额抵押的,应在附记栏中注明;地役权登记的,需役地房屋坐落应在附记栏中注明。

(八)其余事项与《房屋所有权证》填写说明相同。

遗失补证

事项名称 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内容 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5、抵押人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对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证明;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申请表格 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 网上有下载的
办理地点 杭州市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
承诺时限 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他项权证
责任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 黄虎荣
联系方式 87072878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房屋他项权证
法律效力 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收费 1、他项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根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浙价费[2008]250号、杭价费[2008]203号和杭财综[2008]822号)
2、如需在杭州日报公告,费用按实结算。
监督投诉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词条图册

事项名称 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内容 房屋他项权证遗失补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浙江省城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条例》、《房屋登记办法》
申请材料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原件;
2、杭州市房产档案馆查档证明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抵押权人及抵押人共同出具的情况说明;
5、抵押人为个人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校对原件),无法提交原件校对的,提交工商出具的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证明;抵押权人为个人的,提交抵押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抵押权人为金融机构的,提交抵押权人身份证明,并出具介绍信、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注:二代身份证反面也需复印
(二)若委托办理还需提供:
1、委托人,受托人均为个人,提供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校验原件);
申请表格 杭州市房地产抵押权设立登记申请表 网上有下载的
办理地点 杭州市平海路45号平海大厦办证大厅
承诺时限 自受理单开具之日起7个工作日领取他项权证
责任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责任人员 黄虎荣
联系方式 87072878
证件名称及有效期限 房屋他项权证
法律效力 权利人享有房屋权利的证明
收费 1、他项权证工本费10元/本,印花税5元/本;(根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浙价费[2008]250号、杭价费[2008]203号和杭财综[2008]822号)
2、如需在杭州日报公告,费用按实结算。
监督投诉单位 杭州市房产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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