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在某些方面而不是所有方面与主体社会存在差异;(2)作为主体社会的组成部分,至少服从该社会的一部分准则和法律;(3)形成了独特的行为规范,其成员将这些规范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4)共有的群体意识使成员把自己的群体看作在某些方面与主体社会相离异的共同体;(5)具有一定功能,至少能为了某些目标而作为整体去行动。该理论的贡献在于揭示了社会中存在着与主体文化不同,有时是相互冲突的文化部分,并基于这种前提。把共同享有违反主体文化某些重要价值观念和行为规范的亚文化群看作是理解越轨行为的一个饵释性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