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震门

桥震门

基本名称 成都九眼桥桥震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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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视频

成都又现桥震成都又现桥震门门成都又现桥震成都又现桥震门门2015年8月5日凌晨,有人在微博上发布一段九眼桥河边不雅视频,引起众多网友关注,造成负面影响。该视频时长27秒,视频发布者称不雅事件发生于成都九眼桥。

展开调查

平安锦江迅速展开调查,已将嫌疑人洪某(女,29岁)挡获。洪某对其传播不雅视频的行为供认不讳。警方对该起事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1]

事件还原

  暧昧图片遭劲爆解读数千网友转发评论

  根据目前网上残存的截图,引发关注的微博发布于8月5日凌晨3点31分,图片共7张,事发地疑似兰桂坊某酒吧的门前。[2]

  图片内容为两名年轻男子,其中一人仰面朝上瘫倒在地,上身袒露,疑似醉酒后失去知觉。另一男子蹲坐在他身上,并和他有一些肢体接触。部分图片还对两男子的面部和部分位置做了马赛克处理。

  微博内容称两名男子正在做一些不雅之事,用词较为“劲爆”。截至8月5日上午12点左右,该微博已被网友转发3000次左右,引起了广泛关注。微博热搜榜上,成都兰桂坊也一度成为排名前三的搜索热词。

  在网友的转发留言中,除了大量表示震惊的人外,还有不少网友也表达了质疑。网友“吖盼的盼望是什么”留言称自己当时就在现场,所谓不雅事件其实是当事人醉酒后旁人的施救行为,“脱裤子是不要让腹部受压挤迫心肺!……人家做人工呼吸前就先打了120,过了一会儿120就到了……”

相关刑法

不雅行为的人或被行政处罚

成都又现桥震门成都又现桥震门据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曾兴圣表示,警方通报中没有提及进行不雅行为的当事人,并不意味着不会对其进行处罚。“在公众场合进行如此不雅行为,肯定违反了社会公德,并对他人造成困扰,还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力。[3]”曾兴圣说,如此行为触犯规定的人,警方应该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可能包括行政拘留、罚款等措施。”

发布不雅视频者或触犯刑法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有明确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而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只要具有一定的情形,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两万次以上的,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等,都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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