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称危险固体废物,由于其量、浓度、物理或化学特性、易传播性,而可能引起或助长死亡率增高;或使严重疾病的发病率增高;或在管理不当时会给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重大急性(即时)或潜在危害的固体废物。
危险废弃物处置有了收费标准
本报7月1日讯 (记者 苏景岳)经太原市物价局审价委员会审议,今日通过的太原市《关于危险废弃物处置收费的意见》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理的价格最高标准:焚烧处理,7元/公斤;物化处理,6元/公斤等。 为彻底解决危险废物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国务院于2003年印发了《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其中对太原危险废物处置项目作了明确规定。该项目是《规划》中确定的全国31个危险废物处置场之一,也是省内唯一的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目前,该项目主体建设已经完成。 根据已运行项目的惯例,结合本项目处置工艺特点,本着简便、有效、易操作的原则,太原按需要采取的危险废物处理工艺流程分别拟定最高标准:焚烧处理,7元/公斤;物化处理,6元/公斤;固化/稳定化处理,4元/公斤;安全填埋处理,3.5元/公斤;废化学试剂,100元/公斤;剧毒化学品,1000元/公斤。特殊危险废物的处置由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与委托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商定具体处置价格。剧毒化学品不足0.5公斤的按0.5公斤计费;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