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8-1995年,就学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和法学硕士学位;
2002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经济法博士学位;
2001年,到美国华盛顿州立大学作访问学者。
1995年,毕业分配到西南财经大学;
2000年,破格晋升副教授;
2004年,破格晋升教授;
2007年,被遴选为博士生导师。
曾任中共西南财经大学纪委委员、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现任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委员。
2020年1月,成都仲裁委员会第四届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公布,鲁篱任委员。[3]
经济法、行业协会法、金融法、竞争法和税法。
先后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现代法学》等国内外公开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70多篇。其中,有近20篇论文被人大复印资料等全文转载,在法律出版社、中国金融出版社和北京大学出版社公开出版个人专著4部,并参加多本专著、教材的撰写。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5次,多次获司法部、四川省等省部级科研奖励。
博士论文《行业协会经济自治权研究》获2005年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该论文是到目前为止唯一一篇获得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奖以上级别的经济法博士论文;
2005年,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
2006年,被评为四川省首届优秀留学回国人员。
2013年12月31日,四川省法学会六届三次理事(扩大)会暨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颁奖大会在成都举行。鲁篱被评选为首届“四川省优秀中青年法学专家”。[1][2]
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
中国财税法学会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