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格-21Ф-13是中国在20世纪60年代初从苏联引进并根据许可证生产的喷气式前线歼击机。最初称为62式飞机,1964年11月1日改称为歼击-7型飞机,简称歼-7。
1957年10月15日,中苏两国政府签署了国防新技术协定,其中包括向中国提供米格-19、米格-21飞机等新型装备。1958年,从苏联购买的三种米格-19到达中国。后中苏关系紧张,苏联政府于1960年7月撕毁合同、撤走专家。1961年2月,苏联政府又通知中国愿意转让米格-21制造权。1961年3月30日中苏两国在莫斯科签订协定,苏联给予中国米格-21Ф-13飞机及P-11Ф-300发动机、К-13导弹的制造特许权,提供全套技术资料,提供飞机、发动机、导弹和散装件以及国内尚未生产的原材料、成品、毛坯等。依据协定,1962年1月进口了13架米格-21Ф-13飞机,在11航校安装试飞后于11月交接,分配给工业部门1架,空3师和11航校12架。苏联在1961年8月~1962年10月间还提供了米格-21Ф-13飞机散装件15架份、备份发动机20台、导弹120枚,以及图样、技术资料等。1961年7月~1963年下半年,工业部门对米格-21的设计思想与技术关键进行技术摸底。1963年1月开始用散装件总装,1964年4月首架机2210号总装完毕,5月试飞合格交付使用。当年完成10架总装,1965年又完成4架。1964年2月开始试制。1965年10月14日完成静力试验用的第一架10001号机总装,11月完成试飞用的10002号机总装。1966年1月17日02号机首次试飞成功。同年12月28日批准定型转入批生产,当月首批装备部队。1964年10月和1965年先后确定转厂到成都132厂和贵州011基地。132厂于1968年转为试制改型机而停止了原型机试制。011基地转为生产试制歼-6Ⅲ飞机。歼-7原型机的生产即告停止。1964年12月15日,米格-21首次用于打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在17700米高度上发射的2枚导弹从敌机下方通过在敌机前方爆炸,未命中。1966年1月3日,空3师米格-21在18300米高度上用火箭弹首次击落1架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966年2月7日,空3师米格-21在18300米高度上用航炮击落1架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966年3月28日、11月26日、1967年8月26日、12月13日,空3师米格-21四次拦截国民党空军的U-2高空侦察机未获战果。1967年6月12日,空3师米格-21在17000米高度上先用导弹再用航炮击落1架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1968年1月20日,空3师歼-7在20300米高度上用航炮击落1架美军无人驾驶高空侦察机,为我航空兵部队首次在20000米以上高空击落敌机。1984年10月1日,歼-7首次参加了国庆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