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出生缺陷干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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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背景

出生缺陷率

我国每年实际发生的出生缺陷至少有80万—100万,即每30秒—40秒钟就有一个出生缺陷儿降生。[1]

973计划

1997年6月4日,原国家科技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决定要制定和实施《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规划》,随后由科技部组织实施了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亦称973计划)。

其中在人口与健康领域,973计划针对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的发生与防治的基础研究进行了重点部署,包括心力衰竭与恶性心律失常、抑郁症、出生缺陷、免疫相关性疾病等,同时继续加强对重要传染病基础研究专项和中医理论专项的部署。[2]

决定

从2000年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简称决定中表示:“我国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工程”。[1]

预防措施

出生缺陷干预的关键是预防。为此,世界卫生组织提出了预防出生缺陷的“三级预防”策略。

一级预防

一级预防是指防止出生缺陷儿的发生,包括婚前检查、遗传咨询、选择最佳的生育年龄、孕早期保健,包括合理营养、预防感染、谨慎用药、戒烟戒酒、避免接触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避免接触高温环境等。

二级预防

二级预防是指减少出生缺陷儿的出生,主要是在孕期通过早发现、早诊断和早采取措施,以预防出生缺陷儿的出生。

三级预防

三级预防是指对出生缺陷的治疗。[1]

干预重点

出生缺陷预防工作重点在预防层次上,要实施三级预防综合干预,但重点是一级和二级预防,即孕前和孕期干预;在地域上,要以中西部地区和贫困地区为重点;在干预出生缺陷的种类上,要以高危(致残、致畸、致愚)高发并且能够经济有效地干预的出生缺陷为重点。

出生缺陷预防一定要综合预防,干预工程的开展要有计划生育和卫生工作者与社区、家庭和育龄夫妇的良好合作,要以社区为基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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