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为妇科痛经类非处方药药品。
疏肝理气,活血养血。用于肝郁气滞或兼血瘀所致的经期腹痛、经色紫黯、头晕、胁胀、腹胀。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三十天为一疗程。
孕妇禁用。
1.忌食生冷食物、不宜洗凉水澡。
2.患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痛经伴月经过多者均不宜选用。
4.治疗痛经,宜在经前3-5天开始服药,连服一周,如有生育要求服药期间应避孕,或月经来潮后服用。
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每支装1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