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音:gǔi lì
语出:《聊斋志异》(卷十一)
原文:历城县二隶,奉邑令韩承宣命,营干他郡,岁暮方归。途遇二人,装饰亦类公役,同行话言。二人自称郡役。隶曰:“济城快皂,相识十有八九,二君殊昧生平。”二人云:“实相告:我城隍鬼隶也。今将以公文投东岳。”隶问“公文何事?”答云:“济南大劫,所报者,杀人之名数也。”惊问其数。曰:“亦不甚悉,约近百万。”隶问其期,答以“正朔”。二隶惊顾,计到郡正值岁除,恐罹于难;迟留恐贻遣责。鬼曰:“违误限期罪小,入遭劫数祸大。宜他避,姑勿归。”隶从之。未几北兵大至,屠济南,扛尸百万。二人亡匿得免。
译文:济南府历城县,两个衙役奉知县韩承宣(明末著名抗清官员)的命令去其他郡县公干。到了年终的时候,两衙役启程回济南。途中,两衙役遇到两个打扮很像差役的人,于是一同赶路。那两个差役自称是济南府的公差。历城县的衙役说道,“济南府的差役我认识也十有八九,为何二位我却不认识呢?”那二人回答说,“实不相瞒,我二人乃是城隍的鬼差。现今是去东岳冥府递送公文的。”“公文上说的是什么事?”衙役问。鬼差答曰:“济南将有场大劫难,我们汇报的就是将死的人数。”衙役大吃一惊,问道,会死多少人。鬼差答曰:“具体的不知道,大概百万。”衙役更加吃惊,问劫难发生时间。鬼差回答说正月初。两衙役十分惊恐,计算着回到济南的时间正好是除夕,回去的话恐怕逃不过这场劫难,但是回去晚了又会遭知县谴责。鬼差说:“误了期限小罪,但是入了劫数就大祸临头了,劝你们暂时先别回去,到其他地方避一下。”两个衙役听从了鬼差的建议。没多久,清兵攻破了济南,济南遭屠城,死者百万。两衙役因逃匿得免。
背景:明崇祯十一年(1638年)十二月,清军兵临济南城下,十万清军用炮火和云梯向城区猛攻。山东巡按宋学朱和历城知县韩承宣率领千余名守军和民众拼死抵抗,但终因寡不敌众,孤立无援,在坚守了九个昼夜后,于第二年的正月初二日,济南城被攻陷并遭屠城,屠杀民众百万余。
在《聊斋志异》清朝的刻本中,本则故事被刻意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