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12--1991.02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干部(其间:1988.12--1990.07新疆政法学院法律专业学习)
1991.02--1991.09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政工科科长
1991.09--1993.04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副科级检察员
1993.04--1994.05 洛浦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正科级检察员
1994.05--1996.11 和田地区建设处办公室主任(其间:1994.09--1994.11和田地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6.11--1999.05 皮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其间:1998.08--1998.11和田地委党校中青班学习)
1999.05--1999.12 皮山县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1998.08--2000.12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管理专业学习)
1999.12--2004.06 皮山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其间:2001.03--2001.06自治区党委党校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4.06--2007.11 和田地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委党组书记(其间:2007.03--2007.07自治区党委党校中青班学习)(2001.09--2004.07自治区党委党校工商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7.11--2008.08 和田地区行署副秘书长、民宗委党组书记
2008.08--2012.02 皮山县委书记
2012.02--2012.03 和田地委委员
2012.03--2017.05 和田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地区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2017.0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一届政协委员、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1]何成钢
2017年05月,何成钢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副主任(副局长),免去其和田地委委员(统战部部长)职务。[2]
2018年1月24日,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何成钢当选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委员。[3]
2018年3月15日,政协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主席会议通过,何成钢当选第十三届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委员。[4]何成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