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1994 年2 月18 日,公司是山东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联合认定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烟台市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先进企业,是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核准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第一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二级企业,是烟台市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和示范单位、烟台市AAA 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是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认定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先进单位。同时,公司还是山东省矿业协会会员单位、中国黄金协会理事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景气调查定点企业。1999 年2 月,公司通过了ISO9001:2000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2008年5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400万股A股(股票简称:恒邦股份,股票代码:002237)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成功挂牌交易。
公司主要从事黄金探、采、选、冶及化工生产等,是国家重点黄金冶炼企业,具备年产黄金20.9 吨、白银40 吨、电解铜2,0000 吨、硫酸40 万吨、液体二氧化硫15,000 吨、3.3’——二氯联苯胺盐酸盐2,000 吨、甲酸钠2,000 吨的生产能力,黄金年产量位居全国黄金企业前列。根据中国黄金协会统计资料,2006 年公司黄金产量占全国黄金冶炼企业黄金产量的6.38%,居第四位。
2016年5月13日,证监会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作出行政处罚。2013年1月至2015年11月,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恒邦股份)向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开具商业票据、国内信用证,由恒邦集团等关联方或第三方贴现,恒邦集团使用贴现资金并在票证到期前归还恒邦股份票证金额,期间恒邦股份与恒邦集团发生非经营性票证往来共计约26亿元。同期,恒邦股份与烟台恒邦集团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简称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发生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恒邦股份向恒邦经贸等关联方累计划转资金约7.4亿元;恒邦经贸等关联方向恒邦股份累计划转资金约7.4亿元。对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恒邦股份未按照相关规定及时披露,违反了《证券法》第63条、第67条规定,依据《证券法》第193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责令恒邦股份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王信恩(恒邦股份董事长、实际控制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万元;对张克河(恒邦股份财务总监)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对曲胜利(恒邦股份董事、总裁)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对张俊峰(恒邦股份董事会秘书)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5]
2016年7月13日,2016年《财富》中国500强发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66。[6]
2017年7月31日,《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65。[7]
2017年9月5日,《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276。
2019年7月10日,财富中文网发布2019《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92。[8]
2020年5月,“2020中国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恒邦股份排名第344位。[9]
2020年7月27日,2020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排名第335。[10]
2021年7月20日,2021年《财富》中国500强排行榜发布,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位列第294名。[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