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先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了20年,1997年就被提拔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成为厦门中院最年轻的副局级干部。
2003年,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
2008年,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院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
2011年,任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后任中共厦门市思明区委副书记、区委教育工委书记、区委党校校长等。
曾任厦门市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党工委副书记。
2020年6月,任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5年3月,厦门市委组织部发出干部任前公示公告,将市委研究拟提任副厅级领导职务的郑一琳予以任前公示。
2020年6月30日,厦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35次会议,经表决决定:任命郑一琳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