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提出相应的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综合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和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宏观调控。
(二)研究分析全市经济形势和发展情况,研究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和重大政策、加强对全市经济运行态势的预警、监测和分析,组织对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政策建议。
(三)负责汇总和分析全市财政、金融等部门以及其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等经济杠杆以及市直接掌握的经济手段的使用,并通过法规和政策协调,信息指导,保证规划、计划的实施。
(四)提出全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编制年度投资计划;研究提出有关重大投资政策,规划重大项目和生产力布局;安排财政性建设资金,指导和监督政策性贷款的使用方向;申报限额以上和审批权限以内的基本建设项目;按照基本建设程序,负责全市政府投资基本建设项目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国家出资的工业(含内贸)、农业、水利、交通、铁道、民航、信息产业等行业和产业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开工报告审批工作;引导民间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控工作;核准权限以内外商投资项目;转报和审核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项目;负责编制全市重点建设项目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组织和管理重点建设项目稽察特派员工作。负责全市非政府投资项目的备案工作。
(五)研究分析全市经济结构的状况,提出优化所有制结构的建议,拟订促进全市多种经济成份公平竞争和共同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全市重要经济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研究并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综合协调产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拟订全市能源交通发展战略和规划,做好能源供需预测和综合平衡;按照电源开发权的管理权限,审批、转报电源项目。研究提出全市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
(六)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研究拟订全市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等规划,参与组织协调规划的实施;参与国土开发、整治、保护总体规划的组织协调,做好土地利用计划与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衔接工作。
(七)研究拟订并协调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与经济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汇总编制人力资源开发总体发展规划。
(八)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市招标投标工作,负责对国家出资的建设项目工程招标事项的核准。依法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定招标投标配套规定,按照职责权限对国家出资的市建设项目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九)研究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综合性、全局性问题及对策,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以改革开放促进发展的建议,协调发展与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和推进总体经济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县(区)综合配套改革与体制创新,组织、指导和协调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和重大专项经济体制改革试点。
(十)研究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战略和规划;负责研究,指导和促进全市市场体系的建立,制订市内重要商品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的发展规划、总体布局和重大调控政策。
(十一)研究提出全市“煤电路化”综合开发的战略目标和政策措施,编制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煤电路化”项目的招商引资和项目的报批、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对全市煤矿布局规划的审查工作。
(十二)研究分析区域经济和城镇化发展情况。提出全市区域经济发展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规划,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建议。提出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引导和促进全市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十三)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协调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重大问题。
(十四)拟订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经济体制改革,对外开放的有关地方行政法规和规章。
(十五)研究拟订全市国民经济动员预案、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提出全市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国民经济动员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十六)根据市政府规定,归口管理市物价局、监控全市物价总水平
(十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2]
党组书记、主任李锋:主持委党组、委行政全面工作。分管国民经济综合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价格监督检查局、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
党组成员、副主任伍勤:主持委党组、委行政日常工作。主管人事和财务工作,分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行政审批科、招标投标科、西部化工城办公室,主抓第二产业。主抓西部化工城建设和资源枯竭城市转型发展,古叙泸资源城市可持续发展,中国白酒金三角建设。负责工业项目的储备和争取,负责第二产业的运行工作,负责工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
党组成员、副主任何朝黔:分管财贸外经科、引进外资项目办、收费管理科、价格调控科、价格监测局,协助主任分管价格监督检查局。主抓第三产业特别是物流业,联系财税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川滇黔渝边区域经济合作。负责第三产业项目的储备和争取工作,负责第三产业的运行和市场物价的稳定工作。
副主任雷文彩:分管发展规划科、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资源和环境价格科,开行办,协助主任分管综合科。联系金融、保险业,主抓国民经济综合、经济体制综合改革、城乡统筹改革、工业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三化”联动、县域经济发展、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南部城市群发展,负责国民经济运行,负责园区工作,负责资源和环境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
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兵:分管能源办、铁路建设综合科,协助主任分管重大项目稽察特派员办公室、固定资产投资科、主抓全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联系房地产业。牵头负责全社会的项目储备、项目争取和项目实施。负责煤、电、油、运、气和联系通讯、邮政等方面的工作。主抓川南电厂二期、古蔺煤矸石电厂、叙永煤矸石电厂、核电,重抓隆黄铁路、渝昆铁路、乐自泸铁路、内泸铁路。
党组成员、副主任贾合朝:分管社会发展科、就业和收入分配科、成本调查监审局。主抓社会事业发展工作,主抓文化产业。负责社会事业项目的储备和争取工作,负责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负责社会事业发展工作。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勇:分管纪检组、监察室、价格认证中心和工会工作。主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助张兵同志分管铁路建设综合管理科工作,联系民主法制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和社会稳定工作。
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郑敏:分管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青、妇组织。联系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主抓“三联”工程和“挂、包、帮”等扶贫帮困工作。协助伍勤同志分管人事和办公室工作,协助伍勤同志联系第二产业。负责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办公室工作,联系卫生和医疗价格收费管理工作。
重大项目稽察办主任赵一:分管重大项目稽察办、西部大开发办公室暨重点项目建设科。
以工代赈办主任曹丽萍:分管以工代赈办、基础产业科。主抓长江航电、沱江航闸和机场迁建工作。
调研员张振田:协助李锋同志分管农村经济科。主抓第一产业,主抓乌蒙山区域发展和扶贫攻坚工作。负责第一产业的运行工作,负责第一产业的项目储备和争取工作,负责民族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工作。[3]
办公室
政策法规科
发展规划科
国民经济综合科
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
固定资产投资科
财贸外经科
农村经济科
基础产业科
工业和高技术产业科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应对气候变化科)
社会发展科
就业和收入分配科
价格调控科
资源和环境价格科
收费管理科
铁路建设综合科
西部大开发办公室暨重点项目建设科
招标投标管理科
泸州市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协调办公室
机关党委办公室
能源办公室
以工代赈办公室
泸州市重大建设项目稽察办特派员办公室
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办公室
价格监督检查局
成本调查监审局
价格监测局
引进外资项目办公室[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