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县委组织部

中文名 汉寿县委组织部
释义 政府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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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职责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探索在各类新的经济组织中党组织设置及活动方式的有关问题;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开展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二)负责干部宏观管理,认真履行“综合、协调、指导、监督”职能,根据上级指示精神,负责抓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贯彻执行选拔任用干部的标准、程序;统筹协调干部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抓好干部的双重管理工作。  (三)提出关于乡镇(区)和县直部委办局(含副局级)级事业单位以及其它列入县委管理的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按照党委会决定做好通气、谈话、公示、发文、到位等工作;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及其任免、工资、待遇、出国(境)、军转安置、退(离)休审批手续的办理;负责干部档案和干部统计工作的综合指导;指导乡镇(区)领导班子的思想作风建设;承办部分干部的调配、交流及安置事宜;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  (四)负责全县党政群机关及人大、政协等机关参照实行《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件》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  (五)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非党干部的有关规划和方案。  (六)负责干部监督工作的宏观指导,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县委反映重要情况;负责县管干部现实问题调查核实及参与对反映有关问题的乡镇(区)和县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情况的调查了解,抓好干部监督制度的落实和历史遗留问题的审查。  (七)制订干部教育规划,组织县委管理的干部和一定层次的中青年干部以及组织部门负责人的培训;指导、协调、检查乡镇(区)和县直部委办局的干部教育工作。  (八)调查了解知识分子工作情况,检查贯彻执行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参与专家拔尖人才的选拔管理。  (九)承办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干部一组  主要工作职责:干部管理和审批;科级干部职数设置;干部推荐、呈报;干部选拔任用;干部退休;干部档案工作;乡局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重点目标管理考核。  (二)干部二组  主要工作职责:青年干部工作;干部监督工作;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人才工作;参照管理工作。  (三)组织组  主要工作职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县、乡党委班子换届选举工作;扶助生活困难党员工作;党费收缴工作;发展党员工作。  (四)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辅助决策;起草文稿;公文处理;督查工作;组织协调;会务工作;信访工作;公务接待;机要保密工作;档案资料工作;领导交办的各种事务。  (五)研究室  主要工作职责:抓好组工信息的收集和反馈,推介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的新特色、新经验,反映新情况,负责编辑《组工动态》;围绕党建工作和组织工作制定调研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并承担上级组织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及本县专题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主要领导的综合性报告、汇报材料的草拟和部内工作思路、工作总结。  (六)远教中心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全县远教站点的建设和管理;负责远教站点的维护;组织开展远教骨干、操作员集中培训;指导、督促远教站点开展学用活动,组织支农部门送科技、送技术下乡;组织开展大型的学用活动和技术比武;推介学以致用的典型;协调部门关系、搞好工作协调;制作党建专题栏目,开发乡土课件;管理、更新、维护党建网站;提供党员电化教育片租借服务。  (七)机关工委  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县直单位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指导县直单位党组织的制度建设;督促检查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负责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对新党员发展和转正的考察审批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县直单位的党费收缴和党员的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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