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政协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全国政协关于强化委员责任担当的意见》,全国政协主席会议研究决定,2021年首设“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每年表彰在履职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委员。[3]
2021年3月8日,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表彰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为获得2020年度优秀履职奖的20位委员颁奖。
2022年3月7日,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表彰仪式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为获得2021年度优秀履职奖的20位委员颁奖。[1]
2020年度
获得2020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是:
马有礼、王辰、牛汝极、田沁鑫、朱永新、杨杰、杨伟民、谷树忠、张连起、陈薇、周汉民、赵梅、姜大明、耿惠昌、凌友诗、黄璐琦、戚建国、常兆华、屠海鸣、尼玛扎西。
2021年度
获得2021年度“全国政协委员优秀履职奖”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是:
王松灵、支树平、叶青、吕红兵、刘世锦、许进、李朋德、连介德、吴为山、吴昌德、张博、张明华、陈晓华、罗黎明、贺丹、贺定一、高鸿钧、郭卫民、唐江澎、陈冯富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