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焦炉煤气使用情况较好,转炉煤气回收部分的使用情况也较好,但个别企业小转炉煤气未回收或吨钢回收率较低,而 高炉煤气放散率往往较高。评价单位应通过煤气平衡分析,对企业提出要求进行技术改造,开发新的煤气利用途径,充分利用煤气资源,提高煤气利用率。
当煤气不足时,评价单位需通过煤气热值及热效率核算,建议企业进行煤气的可行性置换调整或用 燃油补充煤气的不足;如:用高炉煤气置换动力厂、焦化厂、 轧钢厂的部分焦炉煤气,用转炉煤气置换轧钢厂的焦炉煤气,在煤气不够的情况下用燃油置换轧钢厂的煤气等;煤气平衡结果要请企业确认,这是进行企业建设项目建成后SO2排放量计算的依据。
煤气平衡的目的:一是确认 企业煤气使用情况,为计算各生产系统的SO2排放量作基础;二是确认企业是否实施清洁生产,煤气资源得到充分和合理的利用;三是确认建设项目建成后企业煤气是否够用,是否使用或需要补充 动力煤、 重油等产生污染物量较大的工业燃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