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文岳

张文岳

中文名 张文岳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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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68年,在解放军4628部队军垦农场劳动锻炼;

1969年后,任四川省地质局101地质队3分队、1分队技术员、工程师、地质组组长、矿区大组长,101地质队地质科科长;

1980年,任川西地质学校校长;

1981年后,任四川省地质局101地质队1分队队长兼技术负责人,川西地质大队2分队队长兼技术负责人、川西北地质大队副大队长、大队长;

1983年,任四川省地质矿产局副局长;

1984年,任四川省地质矿产局局长;

1986年,任地质矿产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兼直属机关党委书记;

1989年,任地质矿产部党组成员、国家矿产储量管理局局长兼党组书记、全国矿产储量委员会副主任;

1990年,任地质矿产部副部长、党组成员;

1995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

1997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令员;

1999年,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兼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2001年,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

2003年—2004年0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省政协主席兼党组书记;

2004年02月,任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代省长,同年2月27日,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当选为辽宁省省长;

2004年02月—2007年10月,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省长;

2007年10月—2007年12月,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长;

2007年12月—2008年01月,中共辽宁省委书记(2007年12月22日召开的辽宁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张文岳辞去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职务的请求);

2008年01月—2009年11月,任中共辽宁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9年12月—2013年03月,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委员。[1]

担任职务

中共第十五届中央委员、第十六届中央候补委员,第十七届中央委员;第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次、十八次、十九次、二十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十四大当选为中纪委委员。[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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