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艳玲

刘艳玲

中文名 刘艳玲
民族 汉族
毕业院校 哈尔滨工业大学
国籍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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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8年09月至1995年07月,在西北师范大学学习,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

1995年07月至2001年08月,在兰州铁道学院任教,历任助教、讲师等职,其间1998年09月至2001年07月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学习,获博士学位。

2001年08月至2007年06月,在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二处工作,历任助理调研员、调研员、副处长(正处级)等职,其间2002年04月至2003年12月在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从事博士后研究。

2007年6月至2010年9月,任民盟海南省委专职副主委,其间2009年04月至10月挂职任科技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

2010年09月至2017年05月,任海南省林业局(厅)副局(厅)长。

2017年05月至2017年06月,任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副主任。

2017年06月,任海南省规划委员会副主任,民盟海南省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

2018年05月,任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提案委员会副主任。[3]

2018年09月至2019年06月,任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副厅长。[4]

2019年06月至2020年07月,任海南省科协主席。[5]

2020年07月至2021年05月,任海南省林业局(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局长。

2021年05月至2021年06月,为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人选。

2021年06月至2022年06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厅级)。

2022年06月至2023年01月,任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厅级),民盟海南省委主委。[6]

2023年01月,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正厅级)(2023年03免去),民盟海南省委主委。[7][1]

现任海南省政协副主席,民盟中央委员、海南省委主委。[6][8][1]

澄迈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南省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海南省第六、第七届人大代表,海南省政协第六届委员、第七届常委,民盟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中央委员、民盟第十三届中央常委,民盟海南省委第五届、六届、七届副主委,第八届主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八届海南省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任免信息

2019年6月14日,海南省科协第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及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在海口市召开,经省科协五届委员会第八次全体会议选举,刘艳玲全票当选省科协主席。[5]

2022年6月26日,民盟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刘艳玲当选主任委员。[6]

2023年1月16日,政协海南省第八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选举刘艳玲为省政协副主席。[7]

2023年3月1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免去刘艳玲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1]

人物荣誉

发表学术论文近20篇。参与编写《海南生态省建设的理论与实践》一书,并获海南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曾被海南省人民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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