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中文名 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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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定位

2016年5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提出培育更高水平的经济增长极。到2030年,全面建成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世界级城市群。

长三角的经济总量占我国的20%左右,在国际上横向比较,和整个印度相当。专家认为,在这样的基础上,只要政府因势利导,到2030年长三角城市群完全有能力建设成和世界五大城市群(美国东北大西洋沿岸城市群、北美五大湖城市群、日本东海道城市群、欧洲西北部城市群、英国中南部城市群)并肩的世界级城市群。

从“龙头”到“龙尾”,三大城市群的发展水平不同,定位也不同。长江三角洲城市群聚焦提升整体国际竞争力,长江中游城市群着力在资源优势互补、产业分工协作、城市互动合作上下功夫,成渝城市群则要充分发挥重庆、成都双引擎带动和支撑作用,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

以上海为核心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承担着当好长江经济带的“龙头”、带动全流域发展的重要使命。此次通过的《规划》,对长江三角洲城市群的定位和功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那就是要打造改革新高地,复制推广自由贸易试验区、自主创新示范区等改革经验,在政府职能转变、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先行先试;争当开放尖兵,大力吸引外资,扩大开放,推进贸易便利化,促进外贸稳定发展和升级;带头发展新经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营造双创良好生态,强化关键领域创新,发展现代服务业;以生态保护提供发展新支撑,实施生态建设与修复工程;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推进都市圈同城化发展,构建综合交通体系,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五大任务

打造改革新高地、争当开放新尖兵、带头发展新经济、以生态保护提供发展新支撑、创造联动发展新模式。业内人士认为,随着此次发展规划获批,长三角城市群的整体发展将站上新的起点。

长江经济带作为一个整体,必须全面把握、统筹谋划。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要坚持强化规划引领,形成各项规划相互衔接、有机统一的规划体系,把长江经济带建设成为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先行示范带、创新驱动带、协调发展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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