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基础,这样,经济基础的价值率等于所有生产关系的价值率之平均值,即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Pjo=∑Pgi/n
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法律的、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社会综合结构,就称为上层建筑。
上层建筑是经济基础发展的产物,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因此可以把经济基础看作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性主体,把上层建筑看作是为这一社会性主体服务的社会事物。根据广义价值规律,可得: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上层建筑的价值率Ps围绕经济基础的平均价值率Plo上下波动,即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Ps~Plo
当Ps>Plo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并不断扩展其存在规模;当Ps<Plo时,上层建筑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同时不断缩小其存在规模,直至完全消亡。总之,上层建筑相对于经济基础的价值率决定着经济基础对于它的选择倾向性,决定着它的存在与灭亡。
建立在一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统一,构成一定的社会形态。
社会形态与社会经济形态是内涵相同的概念。社会形态的概念却不同于技术社会形态的概念。
第一,技术社会形态的基本内涵是: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标准划分出来的社会形态。西方学者把人类历史划分为农业社会、工业社会、后工业社会或信息社会,就是以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为依据的。有一定的合理性。马克思就曾将二者统一起来用以说明社会形态的更替,比如他曾说过:“随着新生产力的获得,人们改变自己的生产方式,随着生产方式即谋生的方式的改变,人们也就会改变自己的一切社会关系。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
第二,社会形态与技术社会形态的关系:
一致的方面:以生产力和技术发展水平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产业结构为基本标志的技术社会形态,是以生产关系为基本标志的社会形态的物质技术基础。社会形态虽然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志,但它必须建立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基础上。
不相一致的方面:虽然社会形态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的发展水平决定的,然而它还要受到其他许多社会因素的影响,如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矛盾状况以及阶级矛盾、阶级斗争状况的影响等。因此,在相同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不同的国家可能建立起不同的社会形态,在不同的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基础上,不同国家也有可能建立起相同的社会形态;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高的国家,其社会形态可能处于较低的阶段,而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其社会形态又有可能处于较高的阶段。
唯物史观把社会形态看作是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构成的有机整体,认为经济基础有如社会的“骨骼”,而上层建筑则有如包裹在“骨骼”上面的“血肉”,“骨骼”和“血肉”不可分割,形成了社会有机体。在社会形态中,经济基础的性质决定着上层建筑乃至整个社会形态的性质,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同时也决定着社会形态的变化和更替。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是指: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上层建筑依赖于经济基础,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
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主要表现在:
首先,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上层建筑是适应经济基础的需要而产生的。一定的经济基础必然会产生一定的上层建筑为它的巩固和发展服务。
其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有什么样的经济基础,或早或晚就会有什么样的上层建筑。
再次,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基础发生了变化,上层建筑必然或迟或早也要发生改变;经济基础还决定上层建筑的变化发展的方向。
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有反作用:
当它沿着与经济基础发展的同一方向起作用时,就会促进经济基础的发展;
当它沿着与经济基础发展相反的方向起作用时,就会阻碍经济基础的发展。
当上层建筑所服务的经济基础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时,上层建筑就会促进生产力的发展,成为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的或进步的力量;反之,就会束缚生产力的发展,成为阻碍社会前进的消极的或反动的力量。
当上层建筑严重地阻碍经济基础实现变革的时候,上层建筑的革新,对于经济基础的发展,就会成为决定性的环节和条件。
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形态的矛盾运动。
同一社会形态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也存在着矛盾。新建立起来的上层建筑,总会有不成熟、不完善的地方;而经济基础即使在相对稳定的阶段,也会发生量的变化和部分质的变化,这种变化不会立即反映到上层建筑中来,就会不断出现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之间某些不相适应的情况。必须对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部分加以调整和改革,使之不断适应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才能充分发挥上层建筑的积极作用。
在某种社会经济形态走向腐朽,生产关系同生产力的发展根本不相适应,上层建筑同经济基础的变革要求形成尖锐对抗的时候,必须从根本上加以变革。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内在的矛盾运动构成了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发展状况的规律,是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在形成方面的特点:
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是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经济基础是借助于上层建筑的力量而建立起来的。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建立的这一特点,并不违背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理。
因为:
第一,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产生,仍然根源于经济基础变革的客观要求。当资本主义社会固有的矛盾——生产的社会化和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之间的矛盾尖锐到一定程度时,就产生了以社会主义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客观要求。当然,生产资料公有制取代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这种经济基础领域的变革又不可能自发地实现,因此,需要首先建立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进而建立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第二,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其中主要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一经确立,就必须立即着手建立、巩固和扩大自己的经济基础,否则,这个政权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
第三,只是无产阶级的理论和意识形态、无产阶级政党以及无产阶级的国家政权等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部分内容先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而产生的,完整、统一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只有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基本形成以后,才能逐步得到巩固和完善。
一方面,社会主义的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基本上是相适合的。
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政权是维护和组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有力工具,是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和意愿的集中体现;
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是认识社会发展规律、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思想武器;
无产阶级政党作为执政党是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领导力量,是引导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为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经济基础服务的可靠保证。
另一方面,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也存在不相适合的方面。
社会主义上层建筑中不成熟、不完善的部分与经济基础是不相适合的;
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推动了生产关系的变化,生产关系变化之后,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之间又会产生新的不相适应,或者说总是会产生新的矛盾。
另外,旧社会的上层建筑残余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也存在着矛盾。
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性质是非对抗的,是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调整和改革加以解决的。
1、 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的意义
首先,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合经济基础状况的规律为我们进一步深入认识和研究社会历史的本质提供了理论依据。
马克思主义的科学认识其次,这一规律对无产阶级政党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指导意义。
2、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规律,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理论基础。
首先,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矛盾运动的必然结果。我们就要及时地自觉地调整和改革上层建筑不适应经济基础的某些方面和环节,使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协调地向前发展。
其次,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