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彭水工业园区

重庆彭水工业园区

中文名 重庆彭水工业园区
单位 工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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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定位

园区主要承接中东部以及沿海地区产业梯度转移项目,大力发展农副产品加工型企业和适应市场需求的劳动密集型产业,适度发展矿产品加工业和建工建材业,努力建成保家生态特色经济工业园。

管理模式

园区管委会为彭水县政府的派出机构,管委会设主任1名,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工业的副县长兼任。设常务副主任1名、分管副主任2名。管委会下设综合办公室、规划建设与国土房管局、产业发展与招商局、财政所、融资办、安全保卫办公室6个职能机构。园区管委会负责对园区开发建设实施封闭管理。县江汇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园区开发建设业主。

政策支持

注册型企业

对于注册于重庆彭水工业园的企业,也可以享受彭水县财政扶持奖励

企业可以根据以下方式,保持现有的经营地址和经营模式不变,只需要注册于重庆彭水工业园区,即可享受彭水总部经济优惠政策。

(1)企业可以将新办公司注册在彭水工业园。

(2)企业将注册地址变更到彭水工业园。

(3)在重庆彭水工业园区注册一个分公司。

办理手续事项由彭水驻渝企业服务中心代为办理,企业无需往返彭水。

彭水驻渝企业服务中心的政府红头文件彭水驻渝企业服务中心的政府红头文件

实体型企业

为进一步扩大对内对外开放,鼓励和吸引投资者(企业)入驻彭水工业园区(包括保家特色工业园、新田建材工业园),特制定以下优惠政策。

第一条入驻符合彭水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企业,从投产(营业)之日起,前3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县级实得部分的50%,按年度由县财政安排返还给企业;之后5年,企业年度环比新增增值税县级实得部分的50%,由县财政安排拨付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企业进口生产设备时,在规定的范围内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500万元以上并达到市上规定的投入产出强度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建成后生产经营的第1—2年,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县级实得部分,由县财政全额安排拨付给企业;第3—5年按县级实得部分的50%安排拨付给企业;之后5年,企业年度环比新增增值税县级实得部分的50%,由县财政安排拨付给企业,用于企业技术改造、新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

第三条在彭水工业园区内投资兴办鼓励类产业,且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70%以上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兴办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内项目),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1—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6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注册型总部经济奖励政策

工业性生产企业

对于从事工业性生产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区,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给予奖励。

商业贸易型企业

从事商业贸易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增值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

服务型企业

对于从事各类服务业的企业,只要将企业注册在彭水工业园,其营业税根据地方财政所得部分的30%-50%予以奖励,企业所得税按照企业财政所得部分的60%予以奖励。

对于纳税金额较大的企业,还可享受特别优惠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驻渝服务中心

为了更好的服务于注册在彭水的各大中小企业,中心在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北城天街11号富力.海洋国际设立了驻渝企业服务中心。"以人为本,规范服务;亲商,助商"是驻渝企业服务中心的服务宗旨,为企业提供等一门式服务。

彭水工业园揭牌仪式现场彭水工业园揭牌仪式现场(3)

服务项目

1.介绍彭水县投资环境和财税政策

2.推广彭水工业园区的优惠政策

3.提供企业登记事物各类咨询,担任企业登记事物的顾问

4.为你提供最新工商财税新政策咨询和财政扶持奖励手续、政策指导

5.为企业提供税收筹划咨询和财政扶持奖励手续

6.担任企业常年顾问,提供财务报表分析

7.协助企业进行改组、改造,帮助企业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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