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 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是经中宣部、国家 新闻出版总署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以资产和业务为纽带,以母公司为主体,以《广西新华书店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 企业法人联合体。集团母公司是以广西区新华书店为核心企业,将广西 外文书店、广西图书进出口公司并入组建的广西新华书店集团属自治区直属 国有独资公司,现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监管。
自治区人民政府授权 集团公司作为 国有资产 投资主体,经营集团公司和进入集团的市、县新华书店的国有资产,并确保授权范围内的 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集团公司建立规范的母子公司管理体制,实行权责明确,相互制衡的科学 法人治理结构。
集团标志 集团公司具有决策中心、 商流中心、 物流中心、信息中心、结算中心等多种功能,具备了十分明显的人才优势,具备了 业务流程网络化管理和 办公自动化管理的现代企业特征。作为集团公司核心企业的自治区新华书店,2003年总经营额已突破10亿元,成为区内出版物发行业起主导作用的“龙头”。广西各地新华书店有遍布城乡的销售网络。2004年,全区新华书店年销售总额达22亿元,资产总额达13.7亿元,利润总额达9300万元。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集团以建立 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从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出发,充分考虑 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和新闻出版作为 意识形态领域的特殊需求,稳步推进集团公司、子公司的改制、重组,建立符合出版物发行业特点的现代流通体制。发挥新华书店的传统优势和品牌优势,依靠体制改革、 制度创新和科技进步,增强竞争实力,以集团公司为龙头,优化经营结构, 合理配置资源,开辟安全有效的 融资渠道,提高 资本运作效率。通过发展连锁经营系统和 物流配送系统,组建统一、开放、高效、立体化的出版物发行网络,并实行“书业为主,多元发展”的产业战略,逐步将集团建成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文化 企业集团。
全国服务业500强企业、全国服务“三农”图书出版发行先进单位、全国优秀 青少年维权岗、全国AAA 物流企业、自治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广西十大最具 社会责任感企业、2006广西企业100强、广西“流通经济效益五十强企业”、南宁市商贸服务业 诚信纳税大户等。
全资子公司:广西 外文书店、广西图书进出口公司、 广西新华大酒店、广西新华文豪文化 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广西区 新华书店图书批发中心。
控股子公司:广西新新华传媒有限公司、广西新华恒通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新华世纪出版 有限责任公司、丰华 房地产开发公司、广西新华会展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罗红。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健。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冯报新。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朱锦帆。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周伟勤。
广西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