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猎文化

渔猎文化

目录导航

渔猎简介

渔猎,作为先民们最初生存本领沿续至今,早已演变成物质之外的精神享受。这是对祖先的祭祀,对生命的回归。

文字记载

远古的文字对渔猎早有记载。《小雅·南有嘉鱼》:“南有嘉鱼,烝然罩之。君子有酒,嘉宾式燕以乐。”《陈风·衡门》:“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乐府江南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
       游动在《诗经》《乐府》里的鱼们早以鱼文、鱼图、鱼俗的形式深深沉淀在中华民族的记忆里,演绎成别具一格的“鱼”文化。鱼则成为与爱情与美好与吉庆与和谐紧密联系的隐喻。古诗中常以“鱼”为比,或以“鱼”起兴。《陈风·衡门》:“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水洋洋,可以乐饥。岂其食鱼,必河之鲂。岂其取妻,必齐之姜。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岂其取妻,必宋之子。”以鱼隐喻恋人与爱情,以食鱼比娶妻。《卫风·硕人》“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施罛濊濊,鳣鲔发发。”以捕鱼喻娶妻和新婚。《卫风·竹竿》中以钓鱼喻求爱。以网鱼比得妻,以网破喻失妻,以钓鱼喻求爱,遂为后世作品所常用的喻义。原始人在陶器上画鱼,古人以鱼为礼物相互馈赠,年画画鱼,待客用鱼,过年吃鱼,以图“年年有鱼(余)”、“鱼水情深”喻和谐的人际关系,“相濡以沫”比相依为命。鱼与人,在更多的时候已经合为一体了。

代表遗址

位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境内的昂昂溪遗址发现于20世纪20年代末,由22处遗址与17处遗物点组成,共计39处。1930年,中国著名考古学家梁思永首次在昂昂溪五福遗址进行考古挖掘,清理墓葬一座,出土石器、陶器、骨器等文物标本数百件,被确定为中国北方草原渔猎文化、新石器文化的突出代表,有“北方的半坡氏族村落”的美誉。
昂昂溪文化滕家岗遗址共发掘面积220平方米,清理墓葬9座、灰坑17处、灰沟3条、房址1处,发掘出土石器、骨器、陶器、玉器等100余件珍贵文物,出土兽骨、蚌壳、鱼骨等大量动物骨骼,在后期室内文物整理中复原陶器一件。

赫哲族文化

在中国东北的黑龙江、松花江和乌苏里江冲击形成的三江平原这片肥沃的黑土地上,分布着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独特渔猎文化的少数民族——赫哲族。
       一直以来,捕鱼和狩猎是赫哲族人衣食的主要来源。赫哲族人喜爱吃鱼,尤其喜爱吃生鱼。他们不仅以鱼肉、兽肉为食,穿的衣服也多半是用鱼皮、狍皮和鹿皮制成。这种几千年延续下来的独特的生活习惯形成了赫哲族独特的渔猎文化。
        良好的自然环境和丰富的生物资源为赫哲族人提供了丰饶的物产。历史上,赫哲族人捕鱼只限于自行消费,传统的捕鱼工具(比如传统的渔网、鱼钩、鱼叉以及小船等)捕鱼的效率也较低。而且赫哲族人信奉萨满教,一直对自然怀有敬畏和感激之情,从来不对自然过分索取。几千年以来,赫哲族人一直和自然和谐相处。
        为了保护当地的野生生物资源,中国政府在三江平原地区设立了国家自然保护区,通过十几年的保护工作,三江地区的野生动物资源在种类和数量上都有了明显的增加。保护也就意味着对渔猎的限制,赫哲族的传统经济来源受到了一定的影响,为了应对这一现状,当地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来帮助一部分的赫哲族人改变他们单一的渔猎生产方式,使他们的一部分收入转向于农耕业。

云南渔猎文化

云南山高谷深,自然环境十分恶劣。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严酷斗争中生存、生活,云南各少数民族一方面进行必要的农业采集外,另一方面就是渔猎。渔猎是云南各少数民族最为原始的生产方式之一,在长期的水中捕鱼、山中射猎中,云南各少数民族自然产生了拳打脚踢、指抓掌击、跳跃翻滚一类的初级武术攻防手段。后来又逐渐学会了制造和使用石制或木制的工具作为武器,产生了一些徒手的和使用器械的进行渔猎搏斗捕杀的技能,并且在一次又一次的渔猎中效验和提高搏斗捕杀的技能。这样,渔猎不仅是产生云南各少数民族武术的萌芽。而且渔猎也是随时检验云南少数民族武术的场所。

相关百科
返回顶部
产品求购 求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