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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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介绍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民间固定资产投资(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提出的“统计部门要加强对民间投资的统计工作,准确反映民间投资的进展和分布情况”的要求,国家统计局于2012年初制定了《关于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定义和统计范围的规定》,并从2012年5月开始按月发布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数据。

统计范围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单位的工商登记注册类型和控股情况来确定,包括:

(1)工商登记注册的集体、股份合作、私营独资、私营合伙、私营有限责任公司、个体户、个人合伙等纯民间主体的固定资产投资;

(2)工商登记注册的混合经济成分中由集体、私营、个人控股的投资主体单位的全部固定资产投资。

调查方法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属于固定资产投资中的一部分,其调查方法与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一致,按月进行全面调查(1月份数据免报)。

地区划分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8个省;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市、自治区)。

分类标准

2012年起,国家统计局执行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11),具体请参见国家统计局

投资情况

2012年上半年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7722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2.5%,增速比1-6月份回落0.4个百分点;中部地区33796亿元,增长27.4%,增速回落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22963亿元,增长30.8%,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314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2.2%,增速比1-6月份提高1个百分点;第二产业60825亿元,增长29.2%,增速提高0.3个百分点;第三产业50509亿元,增长21.1%,增速回落0.9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9893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9.1%,增速比1-6月份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3563亿元,增长25.8%,增速回落3.4个百分点;制造业54073亿元,增长29.6%,增速提高0.5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2257亿元,增长23%,增速回落0.5个百分点。

2012年1-11月份

分地区看,东部地区民间固定资产投资99138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7%,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1个百分点;中部地区61852亿元,增长28.1%,增速与1-10月份持平;西部地区40634亿元,增长28.9%,增速回落0.6个百分点。

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5707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5.8%,增速比1-10月份回落1.9个百分点;第二产业105469亿元,增长26.9%,增速回落0.8个百分点;第三产业90448亿元,增长22.3%,增速加快0.7个百分点。

第二产业中,工业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03986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7.1%,增速比1-10月份回落0.7个百分点,其中:采矿业6409亿元,增长20.1%,增速回落3个百分点;制造业93347亿元,增长27.8%,增速回落0.4个百分点;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4230亿元,增长25%,增速回落1.2个百分点。

2017年7月,2017年1-6月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170239亿元,同比名义增长7.2%,增速比1-5月份提高0.4个百分点。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的比重为60.7%,比1-5月份回落0.3个百分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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