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非业务性的资金占用,未经有关主管审批,不得列账。对已列账的各项过渡性资金占用,会计主管人员则应经常检查督促处理转销,以防止长期占用和积压,加速银行内部资金的周转。对待摊费用应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得假借预提、摊销名义,任意增加待摊费用,或假借待摊名义虚减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