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09--1990.07,在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政治思想教育专业学习;
1990.07--1993.01,在武汉市团市委学少部工作;
1993.01--1997.03,历任武汉市团市委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
1997.03--1998.01,武汉市团市委青工部助理调研员(其间:1997.11--1998.05 挂职任武昌区水果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助理);
1998.01--2000.12, 武汉市团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城区部副部长(其间:1998.09--2001.06在武汉大学政治经济学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学习;1999.06--2000.01,参加华中理工大学英语培训班学习;2000.03--2000.09,参加武汉市委组织的赴美国康州中央大学工商管理研修班学习);
2000.12--2001.05,武汉市团市委机关党委副书记(正处级);
2001.05--2006.08,武汉市妇联副主席、党组成员(其间:2003.08--2005.08 挂职任硚口区荣华街工委书记;2006.03--2006.04参加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培训班学习);
2006.08--2007.12,武汉市汉阳区政府副区长;
2007.12--2008.02,武汉市汉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政府副区长;
2008.02--2011.08,武汉市汉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其间:2008.10--2008.12 参加武汉市委党校第五十一期市管干部进修班学习);
2011.08--2011.09,武汉市汉阳区委副书记;
2011.09--2011.11,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代区长;
2011.11--2018.09, 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
2018年4月,武汉市蔡甸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彭巧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1]
2018年9月,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并报湖北省委批准,武汉市蔡甸区委原副书记、区政府原区长彭巧娣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
经查,彭巧娣违反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罪;为谋取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和有影响力的人以财物,涉嫌行贿罪。彭巧娣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和党性观念,官迷心窍,为谋取职务晋升而不择手段。
彭巧娣既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而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