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中文名 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
印模颜色 深蓝色
印制单位 省建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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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3)(一)执业印章按样章的规格、形式制作,并依次标示: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印章”,宋体、字高4mm;

(2)印章持有人姓名,中隶书、字高4mm;

(3)注册编号与印章校验码,宋体、字高3.5mm;

(4)注册专业,宋体、字高3mm;

(5)执业印章有效期截止日期,宋体、字高2.5mm;

(6)聘用企业名称,宋体、字高4mm.

2、“粤232050700001(02)”中,“粤232050700001”为注册编号,02为印章校验码。

3、样章中“2012.09.07”表示印章有效截止日期是2012年9月7日。

(二)执业印章校验码

印章校验码由2位阿拉伯数字组成,表示印章遗失作废后补办印章的累计次数。初始注册时校验码为00,第1次补办为01,最多次数为99.

(三)注册专业简称

建筑工程专业简称“建筑”,公路工程专业简称“公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简称“水利”,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简称“市政”,矿业工程专业简称“矿业”,机电工程专业简称“机电”。各专业简称之间由一个空格“”连接,表示有多个注册专业,如“建筑公路”表示建筑工程专业、公路工程专业。

(四)无论申请人注册一个专业还是多个专业,只核发一本注册证书和一枚执业印章。

(五)注册多个专业,由于专业增项注册、延续注册、注销注册导致专业之间注册有效截止日期不同的,执业印章有效截止日期为注册有效期最早截止专业的日期。

五、其他

第二十七条二级建造师注册后,申请人在领取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时,通过省辖市建设(建筑)主管部门、省有关厅局业务部门或省建筑行业协会建造师工作委员会向我局交回原建筑业企业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三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由上述部门负责收回、销毁,并报当地公安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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