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回购协议

中文名 逆回购协议
对象 资金供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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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逆回购协议的使用

利用“逆回购协议”进行政府和联邦代理机构证券短期销售及由此发展而成的“特别发行市场”。在传统方式下,政府债券交易商需向商业银行借入证券,利息费用为o.5%。通过逆回购协议来取得证券进行短期销售,其成本往往较低。由此,这种销售方式逐渐发展,形成证券回购协议市场的一个新兴分市场——“特别发行市场”。“特别发行市场”上的证券交易对交易双方都有利,因为证券持有者能通过与交易商磋商以低于证券回购协议市场的成本获取资金。主要影响是可能会产生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和外汇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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