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6日,上海赵丽颖影视文化工作室成立,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经营范围含演出经纪等。 [2]
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演出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影视文化艺术活动交流与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服装设计,美术设计,动漫设计,文艺创作,礼仪服务,企业营销策划,影视文化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会展服务,摄影摄像,影视器材、服装、道具租赁(除金融租赁),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
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