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预算单位

中文名 三级预算单位
对应 直接向一级预算单位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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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级预算单位的主要权限和职责

1.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清晰地向上级预算单位编报年度预算草案和季度(月份)用(交)款计划。

2. 在上级核定的预算范围内,有权支配和办理单位预算支出,并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合理地使用预算资金。

3.按规定的范围、项目、标准,合理地组织和收取各项收入。

4.严格遵守和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预算单位执行预算的指示,并接受上级预算单位的监督和检查。

5.认真按国家有关规定保护国家财产物资,按期办理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防止积压和浪费。

6.遵守国家预算、决算、财务会计制度,准确、及时、清晰地编送会计报告和年度决算。

7.核拨与核销所属报销单位的经费,并经常监督、检查其使用情况,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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