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机关

婚姻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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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内容

我国婚姻登记机关主要包括两大类

  1. 经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具有办理内地居民之间婚姻登记职能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
  2. 是具有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及华侨婚姻登记职能的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确定的机关。

我国婚姻登记机关的职责

  1. 办理婚姻登记;
  2. 补发婚姻证;
  3.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4. 撤销被胁迫的婚姻;
  5. 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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