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思涛

杨思涛

中文名 杨思涛
性别
民族 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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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历

1982.09——1985.07,广东石化高等专科学校轮机管理专业学习;

1985.08——1990.11,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通讯发讯台责任技术员、电源站站长;

1990.11——1993.05,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通讯发讯台副台长兼工会主席 (其间:1989.09—1992.07在湛江水产学院夜大应用电子技术专业学习);

1993.05——1995.07,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通讯发讯台台长兼党支部书记;

1995.07——1999.06,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副处级干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挂职任副县长(其间:1996.04—1998.03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研究生班学习,获硕士学位);

1999.06——2000.11,中国海洋石油南海西部公司海南化肥项目经理(正处级),海南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挂职任副县长;

2000.11——2001.04,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正处级)、县长助理,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1.04——2003.03,海南省澄迈县委常委(正处级)、县长助理,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3.03——2004.12,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县长助理、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4.12——2005.03,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正处级)、县人民政府代县长,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2005.03——2006.03, 澄迈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兼老城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其间:2005.02-2008.01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专门史专业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班学习,获历史学博士学位,研究方向:中外现代化进程研究;2005.04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一团副团长);

2006.03——2008.05,海南省澄迈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一团副团长;

2008.05——2009.08,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澄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高炮一团副团长(其间:2009.06起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政治部副主任);

2009.08——2012.08,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副厅级),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澄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政治部副主任;

2012.07-——2012.08,海南省澄迈县委书记(副厅级),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澄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政治部副主任,琼台交流合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

2012.08——2017.05,海南省 澄迈县委书记(正厅级),澄迈县人民武装部党委第一书记、澄迈县国防动员委员会第一主任(兼),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南陆军预备役步兵师政治部副主任;

2017.06——2019,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1]

中国共产党海南省第六届、七届委员会委员。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9年4月15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思涛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海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4]

提起公诉

2019年11月,杨思涛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提起公诉,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1月18日立案审理。[5]

依法双开

2020年7月,经海南省委批准,海南省纪委监委对第七届海南省委委员、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杨思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杨思涛违反政治纪律,弄虚作假,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反议事规则和换届纪律;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权为亲属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向企业摊派费用;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杨思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在烧香拜佛中寻求精神寄托,手执公器却心怀私欲,大搞家族式腐败,将手中的权力变成家族攫取利益的工具,热衷于搭“天线”、通“人脉”,“六项纪律”项项违反,滥权妄为,严重破坏了所任职地区的政治生态。杨思涛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是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海南省委常委会会议讨论,并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杨思涛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海南省第七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所涉财物随案移送。给予杨思涛开除党籍的处分,待召开省委全会时予以追认。[6]

开庭审理

2020年8月7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局长杨思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指控:2002年至2017年,被告人杨思涛在澄迈县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多名请托人在土地征收、政府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和约定收受巨额贿赂。另滥用职权,违规指定项目建设、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思涛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思涛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并悔罪。被告人杨思涛的亲属,部分省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案件择期宣判。[7]

二审宣判

2023年1月,海南省高院对海南省农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原局长,澄迈县委原书记杨思涛受贿、滥用职权一案进行二审宣判,依法裁定驳回杨思涛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对杨思涛的死缓判决。

法院经审理查明,杨思涛在澄迈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土地征收、出让和变性,房地产项目规划报建、容积率调整,政府工程项目承揽,财政专项资金扶持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贿赂共计33827.73余万元。另滥用职权,违规指定项目建设、违规返还土地出让金造成国有资产损失814.351万元。杨思涛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法犯罪线索,具有立功表现。

2021年6月15日,海南省一中院一审对杨思涛案进行公开审理,以受贿罪判处杨思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一审宣判后,杨思涛不服,提出上诉。[3]

人物著作

杨思涛博士著作《走向生态现代化》杨思涛博士著作《走向生态现代化》著有《走向生态现代化——海南现代化路径选择历史过程研究》一书,该部论著是杨思涛在读复旦大学博士研究生期间完成的学术研究课题,共计30万字(内分八大章);作者在依据大量第一手资料的基础上,结合海南实际,系统地总结、剖析、研究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历史过程和海南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及与先进地区的差距,以较为开阔的视野审视海南的生态资源优势和后发优势,将生态现代化理论、生态现代化指导思想和战略思想融为一体,融入历史学、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生态学等学科知识进行论述,并指出海南在推进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对海南如何发挥生态优势推进现代化进程提出了具有重要参考价值的策略思想与战略构想。

该项学术成果填补了海南现代化路径选择过程研究的空白,引起了有关方面的关注并获得国内一些著名专家、学者的较高评价与赞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复旦大学博士生导师、著名历史学家姜义华等专家也对该书的学术价值给予充分肯定。第八届、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布赫、铁木尔.达瓦买提和红军老干部王定国等分别为该书作序。布赫在序言中指出:“本书作者以一种历史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海南生态现代化进程进行较为系统的总结、研究,为海南生态现代化进程建言献策,实属难能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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