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货币性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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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发放非货币性福利的会计处理

  财政部发布的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明确了职工薪酬的概念:“职工薪酬是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这一概念覆盖面较广,融合了所有与报酬相关的项目,其中也包括非货币性福利。
  企业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按照该产品或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应付职工薪酬,借记“生产成本”、“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因为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需要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如果购进的货物、应税劳务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已经抵扣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所以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在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的同时,要区别自产货物和外购货物贷记相关科目,同时结转产品的销售成本。其他非货币性福利也要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并根据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案例:
  例:三星面粉有限公司,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面粉、挂面、食品加工等,共有职工100人,其中生产工人85人,厂部管理人员15人。2007年2月,公司决定以其生产的特制面粉和外购食用植物油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每人2袋面粉和2桶植物油。每袋面粉单位生产成本40元,2月平均销售价格67.80元(含增值税);植物油系生产用原料,购买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每桶采购成本50元,并已按发票注明的增值税额在销项税额中抵扣。此外,公司还决定,为5名优秀员工(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和4名生产工人)免费提供由新闻旅行社组织的“春节港澳双飞六日游”,旅行社报价1380元/人。根据会计准则规定,应做会计处理如下:
  一、发放自产货物(面粉)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时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67.80×2×85=11526(元)
  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67.80×2×15=2034(元)
  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11526+2034=13560(元)
  借:生产成本11526
  管理费用2034
  贷:应付职工薪酬13560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应确认的营业收入=13560÷(1+13%)=12000(元)
  应计提的销项税额=12000×13%=156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13560
  贷:主营业务收入12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560
  借:主营业务成本8000
  贷:库存商品8000
  二、发放外购货物(植物油)
  1.确认应付职工薪酬时
  计入生产成本的金额=50×(1+13%)×2×85=9605(元)
  计入管理费用的金额=50×(1+13%)×2×15=1695(元)
  确认的应付职工薪酬=9605+1695=11300(元)
  借:生产成本9605
  管理费用1695
  贷:应付职工薪酬11300
  2.实际发放非货币性福利时
  应结转的原材料成本=50×2×100=10000(元)
  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13%=1300(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11300
  贷:原材料1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300
  三、提供免费旅游
  1.确认旅游费用
  借:生产成本5520
  管理费用1380
  贷:应付职工薪酬6900
  2.支付旅游费用
  借:应付职工薪酬6900
  贷:银行存款6900

实物发放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以其生产的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产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为销售商品收入,其销售成本的结转和相关税费的处理,与正常商品销售相同。以外购商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提供给职工的,应当按照该商品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计量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但并不需要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在以自产产品或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的情况下,企业在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先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归集当期应计入资产成本或者当期费用的非货币性福利金额,以确定完整准确的企业人工成本金额。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的要求,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实例:
  新坐标公司为一家生产笔记本电脑的企业,共有职工200名。2008年2月,公司以其生产的成本为10000元的液晶笔记本电脑和外购的每台不含税价格为1000元的减脂运动机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该型号液晶笔记本电脑的售价为每台14000元,新坐标公司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了购买减脂运动机的价款和增值税进项税额,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FP,增值税率为17%。假定200名职工中170名为直接参加生产的职工,30名为总部管理人员。
  分析:企业以自己生产的产品作为福利发放给职工,应计入成本费用的职工薪酬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按照成本结转,但要根据相关税收规定,视同销售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外购商品发放给职工作为福利,即使取得增值税专用FP,其对应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不得抵扣,应当将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计入成本费用。
  笔记本电脑的售价总额=14000×l70+14000×30=2380000+42000=2800000(元)
  笔记本电脑的增值税销项税额=2800000×17%=476000(元)
  笔记本电脑的价税合计=2800000+476000=32760000(元),其中的85%形成直接生产员工对应的职工薪酬,另外的15%形成管理人员对应的职工薪酬。
  公司决定发放笔记本电脑时,应做如下会计核算:
  借:
  生产成本2787600管理费用491400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3276000贷:
  主营业务收入2800000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476000实际发放笔记本电脑时,应做如下会计核算:
  借:
  主营业务成本2000000贷:
  库存商品2000000这里对笔记本电脑的会计处理与税务处理基本一致,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笔者认为,对于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信息以税务目标为导向的一般企业没有必要拘泥于自身执行的会计制度的约束,可以在会计处理上借鉴新会计准则的处理模式,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并最大限度节约纳税成本。
  减脂运动机的购买价总额=170×1000+30×1000=170000+30000=200000(元)
  减脂运动机承担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200000×l7%=34000(元)
  公司决定发放减脂运动机时,应做如下会计核算:
  借:
  生产成本198900管理费用35100贷: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34000企业实际进行核算时,购买的减脂运动机直接发放给职工,无需将减脂运动机作为企业资产入账。购买减脂运动机时,公司应做如下会计核算:
  借:
  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234000贷:
  银行存款234000这里的减脂运动机是企业按照市场公允价格购买的,即使发放给职工时按照销售进行所得税处理,其对应的销售收入和销售成本保持一致,不产生相应的销售所得,就这部分销售所得而言也不存在纳税调整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把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25条对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视同销售行为时,需要明确区分企业是内部处置资产还是非内部处置资产。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精神,企业内部处置资产,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视同销售确认收入,相关资产的历史成本延续计算。

内部处置资产

  内部处置资产是指资产所有权属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发生改变的处置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1.将资产用于生产、制造、加工另一产品;
  2.改变资产形状、结构或性能;
  3.改变资产用途(如,自建商品房转为自用或经营);
  4.将资产在总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之间转移;
  5.上述两种或两种以上情形的混合。企业将资产移送他人,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资产处置:
  (1)用于市场推广或销售;
  (2)用于交际应酬;
  (3)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
  (4)用于股息分配;
  (5)用于对外捐赠;
  (6)其他改变资产所有权属的用途。
  前述〔例1〕中,新坐标公司将自产液晶笔记本电脑和外购的减脂运动机作为春节福利发放给公司每名职工就属于外部处置资产,应该按照企业所得税意义上的视同销售行为进行所得税处理。

结论

  无论是货币性职工薪筹,还是非货币性职工薪筹,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都应并入纳税义务人的收入总额,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向职工支付应纳税所得,代扣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等科目。

运用非货币薪酬的必要性

  人才的流失对企业来说,是巨大的损失,是每个企业都不愿意看到的。而且,随着经济衰退期的来临,各企业将进入一个较为漫长的“冬眠期”,这已经成为公认不争的事实。在这个过渡期中,企业的利润空间将被压缩,而日益上升的 劳动力成本更是成为企业头疼的难题。迫于 资金周转不畅的压力,很多企业纷纷裁员,虽然裁员可以在短期内有效地压低劳动力的开支成本,但不得不说这是企业的一个“自寻短见”的办法,也许有的企业是迫于无奈,只能“ 忍痛割爱”,但从企业长远的战略发展角度来看,人才就意味着 企业利润的保障,人才的流失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甚至会拖垮整个企业。如果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巧妙灵活地运用 非货币性薪酬的 激励原理,就可以有效的防止流失现象的发生。因此,在保住现有员工的前提下,节约员工的开支成本便成为各企业 亟待解决的头等大事,而非货币性薪酬便成了一种很好的抵御“寒冬”的手段。  在笔者走访调研的过程中,以大连某企业为例,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常遇到人员流失的问题,企业将问题的矛头直接指向货币薪酬。然而,实际情况情况并非如此。经过调查,在同行业内,该企业的货币薪酬属于上等水平,要高于其他竞争对手给员工的待遇,但该企业仍然存在着员工纷纷跳槽的情况。经研究发现,其实在多数情况下,薪金的多少并不是 员工离职的 导火索,很多员工不愿留下是因为不能认同企业的文化,企业给员工的只有硬梆梆的金钱货币,却缺乏对员工在人文方面的关爱,导致员工高层次需求( 尊重需要、 自我实现需要)得不到有效地满足,对企业文化产生不认同和抵触情绪,使得很多员工常常抱怨“企业缺乏活力”,“‘以人为本’只是空喊口号”等,久而久之对工作失去了激情,出现懒散和懈怠的态度,直接导致给企业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后来,随着该企业提高了对人文关怀的重视程度后,例如经常组织全公司的心得交流、集体活动等,公司的 工作氛围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员工的 工作积极性和效率也大大的提高了,公司呈现出一片和谐、业绩蒸蒸日上的局面。  因此,企业要留住 优秀员工,就需要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塑造一种可以稳住员工军心的企业文化,建立一种科学合理的非货币性薪酬体制,靠“软”文化留住人才。

非货币性薪酬的主要形式

认可和赞赏

  一个企业中处于各个层次和位置上的员工都需要感到自己所做的工作是被企业认可的。员工在工作中得到的认可和赞赏往往能让员工产生强烈的成就感和努力工作的驱动力,进而产生比较理想的绩效水平。使员工产生这种积极内心感受的方法并不仅仅是与员工 工作绩效挂钩的个人货币薪酬或物质奖励,能够达到类似效果、成本更低并且可以经常给予的则是企业管理者对员工工作及时、真诚的认可和赞赏。

企业文化

  所谓企业文化是指企业信奉并付诸实践的价值理念。从内容上看,企业文化是对企业的现实运行过程的反映。具体说来,是 企业制度安排和 战略选择在人的价值观念上的反映。从作用上看,企业文化能够有效规范企业的行为,对员工和组织产生一种隐性约束。所以,从根本上说,企业文化的核心是企业的价值理念,其核心要素是共同的价值观念。因此,企业要吸引并留住优秀员工,就必须努力找到员工价值观念和 企业价值理念之间的契合点,培养对员工有吸引力的企业文化,将和谐的,被员工普遍认同的企业文化作为一种薪酬待遇在无形中支付给员工,这样,员工就能在企业文化中获得激励,企业也能因此获得员工的忠诚。

职业生涯发展管理

  职业生涯发展管理是指企业和员工个人对职业生涯进行设计、规划、执行、评估、反馈和调整的一个综合性过程。通过企业和员工的共同努力与合作,使每个员工的职业生涯发展目标与 企业发展目标相一致使员工的 个人发展与企业的整体发展相吻合。在非货币薪酬中, 员工职业生涯发展管理是最具激励性的,企业应该正视和尊重员工需要,努力为员工个人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构建规范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机制。由职业生涯发展管理的定义可知,员工的 职业生涯管理应该包括两部分内容:第一是员工职业生涯的自我管理,这部分主要以员工自我为中心;第二是企业协助员工规划其职业生涯发展路径,结合员工的个性化需要,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学习训练、技能培训、 工作轮换等机会,帮助员工实现自身发展目标。由于第二部分内容是需要企业在日常管理中完成的,所以应作为企业考虑的重点。具体来讲,就是企业要给员工职业发展的空间。

授权

  企业管理者最主要的权力是战略决策和过程控制。在此之外,与履行基础性工作相关的其它权力应适当下放给具体工作岗位上的员工,这样做有助于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提高 企业运营效率。因为每个人都期望被别人重视,所以愿意多承担些责任。企业授权给员工,就等于给了员工在自身岗位的某种责任和权限,这样员工在工作权限内就会拥有更多的自主性,从而在工作中投人更大的热情。

结论

  非货币性薪酬好比 《 马克思主义哲学》里的 上层建筑,而货币薪酬相当于经济基础。上层建筑是建立在经济基础之上的,缺少了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就是“危房”,是空谈,是海市蜃楼;缺少了上层建筑,企业就不完美,就缺少了“栓”住人才的“缰绳”。唯有当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即货币薪酬和非货币性薪酬,有机地结合、互补起来,才能发挥企业管理者的最大功效。 非货币福利在这个社会有着非常重要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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