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许昌市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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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三)宏观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和文化市场的管理。对市文化局、市文联的工作实施指导,并在政治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

(四)负责规划、部署全市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负责编写党员教育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领导市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和品德教育工作。

(五)负责研究拟定全市对外宣传的规划、意见,并组织实施,协调组织全市性重大涉外活动的对外宣传工作;规划、协调和管理全市新闻网络建设。

(六)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市直宣传文化部门的领导干部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制订培训规划并组织对全市宣传干部进行培训。

(七)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宣传思想建设、文化事业发展的指导方针;指导宣传文化系统制订政策、法规;按照市委的工作部署,协调宣传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八)在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制定和实施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规划和意见,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贯彻落实工作。

(九)完成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委宣传部内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综合协调工作;掌握工作动态,提供有关信息;起草部领导的重要讲话及部的重要文件;负责调查研究宣传思想工作的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及法规建设的情况并提出建议;负责机关文秘、档案、财务等行政管理工作。

(二)宣传科

负责规划、部署城市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负责企业和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组织规划全市的形势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及社会公德教育。

(三)理论科

负责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和理论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

(四)新闻科

负责新闻舆论导向和新闻队伍建设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与有关新闻单位的业务联系。

(五)文教科

负责对文化艺术事业进行宏观指导和协调方面的业务工作;负责与有关文化艺术出版部门和文联的业务联系;负责全市学校思想品德教育方面的业务工作。

(六)党教科

负责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教育和形势教育;做好基层党校建设工作;编审党员教育材料;搞好党员先进典型的宣传。

(七)干部科

根据授权,会同有关单位负责市直宣传文化系统领导干部的管理和领导班子建设;做好全市宣传干部的培训表彰工作;负责部机关干部的管理工作。

(八)精神文明建设科

负责全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和联络工作;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进行督促检查;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的调研,交流推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先进经验。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略)

其它问题

(一)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并入市委宣传部。

(二)中共许昌市委对外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工作由市委宣传部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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