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青春主打作感人至深,哭不红你的眼睛不罢休。
张扬而骄傲的青春,总能勾起你年少的回忆 我欢就好
请看这本《我欢就好》
最后竟然在梦里也没有再遇到
胡冰玉:
红袖添香A签作者,笔名白槿湖。我欢就好
89年巨蟹座女子,生于徽南小城。
欢凉文风的代表。
专职在红袖添香风尚阁驻扎。
野生,独活,清欢,冷冽,斑驳。
迷恋昆曲、摇滚、布帛、旧时玩意。
一生决意要和自己喜欢的事喜欢的人过一生。
出版有长篇小说《蜗婚:距离爱情一平米》、《不悔》、《如果巴黎不快乐》、《刹那清欢》。
《如果巴黎不快乐Ⅱ》、《深爱你这城》、《新式8090婚约》陆续上市。
三毛说:我这一生,就是要把它玩掉
看完这本书,你一定会哭,你信吗
你哭的不是故事有多曲折多疼痛
哭得是你也像故事里的人儿一样爱过并失去过
哭得是再也回不来了,风烟俱净了
好像曾经有一个人也让你想过要天荒地老
最后竟然在梦里也没有再遇到
他从来没对她说过要爱她一辈子,也没说过要等她
却用他自己的方式想念并宠爱着她
个性独立张扬的一群女孩,以唐未欢为中心的友情圈子,叛逆而乖戾的青春时光。
她们相遇,相爱,从年轻的十七八岁长成渐渐温顺美好的样子。
年轻时爱过的男孩子,如同山底溪水里最清亮的黑石,铭记整个年华中央。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湖说——
我总是习惯写坚强独立美好的女子
我也曾想过要写一个甜美撒娇讨欢的女孩
只是,一直一直,把自己的性格遗传给了文里的女子
【唐未欢】——
父母离异,她固执地把名字改成了唐未欢,未欢
她想,该要过上怎样的生活,才可以变回原来的唐欢
她难过的时候,就不停地洗同一件衣服
因为他走的时候说过,把衣服晾好,等我回来
【小喇叭】——
如果你遇到一个染着火红色短发
有着蓝色的眼影蓝色的指甲,脖子上挂着银项圈
左耳上有七个耳洞,右耳只有一个耳洞
说话声音要比常人大几分贝的女孩
那么她一定是小喇叭
【阿刺】——
有高贵的额头,像傣族的小姑娘
会跳孔雀舞,爱上她的凯子卫十三
疯狂地飞蛾扑火自甘堕落,为爱生或死
抽着细细的卡碧薄荷烟,大笑大闹爱打麻将爱看老电影
口头禅是:你他妈的去死,遗言是:我他妈的死了。
【方腾】——
飞扬跋扈的男孩,爱篮球,爱漂亮女生
爱《男人装》,爱口香糖
刚开始会温柔对你,当你认真,他会绝情离去
他有酷似金城武的外表,倨傲而目空无人
直到爱上了唐未欢。
【苏西京】——
西京,你的名字是来自与东京的另一半吗?
干净温暖的男子,钢琴十级,面庞清俊
不说粗话,家世好学习好,模样统统好
【卫十三】——
乞丐男,高中辍学,社会青年。玩世不恭
打架混世泡妞,一脸痞相,是阿刺的凯子
个子很高,微驼的背,极沧桑
阿刺极迷恋他抽烟的侧脸杂乱的胡茬
【哪一个是年少的你,哪一个是你年少钟情的他?】
好像曾经有一个人也让你想过要天荒地老
最后竟然在梦里也没有再遇到
我也是坏女生
在一个阴天的下午,我坐在六楼落地窗旁,窗外刮着风。我穿着白色背心宽阔的牛仔裤,身旁放着一包薄荷糖,关了手机,拿着一本书,看了半晌,竟歪着睡着了我欢就好。
我梦见一个很大的房间,我以为,那是个空房间。
当我打开时,竟全部都是你,而你又是谁,怎么会闯入了我的梦中?你穿了一件旧绿色的裙子,我看见你满眼泪,慢吞吞地对我说:“是不是,只要我喜欢就好了?是不是,我可以选择留下或者离开?”
我点头,但你的眼里并没有看到我。我转过头,我身后站着一个有着干净温暖笑容的男孩,他朝她伸出了手,他们牵着手,走出了空房间,穿过了一条条的街。
我跟在他们身后,紧紧跟着,生怕被人群挤散,其实人一点也不多。
醒来,风再起时,我微笑,给熏香炉添了些香料,身上熏得满满的都是木香。
这洒然的光阴,我的心里欢喜着。没有比这样的日子更让我安心了,如果可以,我愿意以这样的一个姿态活下去,爱或死。
我欢就好。
这四个字一下子清傲地跳了出来,在我面前,带着那一段野活的青春扑面而来。
想起了杜拉斯,她说她从十八岁就开始苍老了,她说她下辈子不做作家,她要做风尘女,她说她到八十岁时还要和年轻的男人欢愉,她果真做到了。
我为了我。
邻家的小妹填报高考志愿时,她来问我什么专业最好找工作最热门最高薪,我只对她说了一句话:请你,做你喜欢的。
不要为父母的喜好去选择你并不喜欢的专业和爱情,因为等你到了我这个年纪,你就会明白。活着,如果不为自己喜欢的事和人活着,那么活着,就不像活着。
她最终放弃了父母建议的专业,选择了她喜欢的制药专业。
看到她非常开心地拿着入学通知书,我掉下了泪。如果让我回到她这样的年龄,那么我绝对不会放弃我最初的喜欢,绝对不会。
我欢就好,是一句苦禅,只有错过,才会懂得。
尽管说出口,那么的骄傲,那么的嚣张,可我们的青春,就应该是这样的。
在《我欢就好》里,有一个叫唐未欢的女孩,她曾经是叫唐欢的,从父母离异那年起,她就固执地把自己的名字改成了唐未欢,她觉得,此生她都不会再有欢乐了。
还有一个外号叫小喇叭的女孩,她永远都孤孤单单的样子,害怕失去,她总是对遇到的每一个人诉说自己的不开心,她会动不动就大哭寻死觅活,就是为了让人关心她。小喇叭说自己是一个爱喊狼来了的孩子,而最终狼真的来了,还会有人来吗?
有人说,一个女子抽烟美不美,要看她的手。总是会在难过的时候,抽一根细细的卡碧。卡碧比寿百年还细,是我见过的最细的烟,不是很凉,淡淡的香,抽的时候,我有轻微的晕烟。那时的我,非常温顺。
故事里,也会有一个抽着细细的卡碧薄荷烟,会大笑大闹爱打麻将爱看老电影的阿刺,她还有个同胞妹妹阿猬。
她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刺猬,分开了,各自都会受伤。(刺猬是在一起受伤吧?不是分开会受伤。)
这一本书我整整写了一年,有我作为一个青春叛逆期走过弯路的孩子对现在的同学一个小小的愿望,我也曾是一个坏女生,叛逆的年纪,喝酒,逃课去旱冰场,早恋写厚厚的情书,染红发、穿红裙子、赤裸着细腿在学校操场上招摇,上课爱接话茬让老师难堪,为老师取外号,以和老师作对为快乐。
当我长大时,我惊异地发现,那些坏,都是那个年轻女孩最本真的一面,当我走过青春叛逆期,我依旧可以变成温顺、乖巧、美好的样子。
我愿每一个坏女生都长成坚强美好的模样。友情的笔墨甚至超过了爱情,因为我始终相信,青春年少的时候,友情是最美好的。在我眼里,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哪怕是坏孩子。
请你与我一起,一起《我欢就好》。
这些年,倔强,野生,独活。
那些多年的老习惯,是我唯一没有变化的地方。我是一个,总把自己放在第一位的人,我知道这是很自私的事情。
我会按照我自己想要的生活去活,我像中了毒一样固执地违背父母最初对我的期盼,坚持自己十年前就想要做的事情——写作。十年前,我还是个初一的学生,十三岁,写了两本厚厚的手稿,书名叫《那一年,我们没有过完春天》。那时,我从书店里一摞摞的书的最后一页,抄写每一个出版社的电话号码,抄在我手稿的留白的首页。
然后一个电话,一个电话地打过去,所有的出版社均拒绝,只当是一个年少的孩子开的玩笑。
至今,我自己都无法想象我当年的勇气。每当现在的我,在写作中受到了挫败,我都会问我自己,想想当年的自己,是怎么勇敢地坚持下来。
周围的朋友,还有我的编辑,常说:湖是生来注定要写作,天生吃这一碗饭的。
有的时候,几个月不写一个字,从一个城市穿梭到另一个城市,在市井里,逛菜市场,逛花鸟鱼虫市场,头发凌乱也不梳理,被妈妈贴上标签,是野生的孩子。
有的时候,疯狂起来,不吃不喝写三十个小时,写到后来,走火入魔一般,又哭又笑,嘴里念念叨叨,写完大结局,把电脑合上,倒头就睡,严重脱水,瘦了足足五斤。等我起来,老妈看见我的脸,吓得问我是怎么了,人不人鬼不鬼。我望着镜子里的自己,面容枯槁,脸色黯淡,我对自己笑了。
我还得意扬扬对老妈说:“你看看,二十多年来,你什么时候见我做事疯狂认真成这样?没有吧。”
是啊,没有了,我想这世界上任何一个人,任何一件事,也不会像写作这样能够让我不吃不喝连续做三十个小时了。
有时想想,自己是自私的,做自己喜欢的事,疯狂,执著,固执,听不进劝,让辛劳的父母在忙碌中还要为我担心。
认识一个也热爱文字的孩子,我问她会打算以后走写作的道路吗,她说不会,虽然很喜欢写作,但写作挣不了多少钱,以后我要经商,挣很多钱让父母享福。
我听了,沉默了,我想我是不孝的,也曾想过要挣很多钱让父母不再辛劳,可最后,写作还是把我的孝心比下去了。
我总说自己是个自私的人,我爱上了一个男人,一个没房没车刚毕业的男人,准确说,还是个男孩,说好听点是青年才俊,说白了就是个穷小子。
老爸老妈听说我恋爱了,急着要见见他,帮我把把关,其实,我和他已经谈了好几年了,2004年我还在读高一,我们就早恋了。我告诉爸妈,他一没房,二没车,人品还行。爸妈喉咙动了一下,那是哽咽的动作吗?他们说,没事,带回来见见,钱不是最重要的。
我和他手拉手回家,我们像一对孩子。
老爸和老妈都对他很满意,我骄傲地说,那是,我的眼光能差吗。
老妈说,没房子就租房结婚,老美不都说租房比买房划算吗,你们俩好好奋斗,别有那么大压力。
老爸说,丫头,没房子就没房子呗,你俩在外别拼命工作挣钱,房子老爸来想办法。
终于,他还算争气,买了房,我俩计划存点钱买车,老爸和老妈终于松了一口气,老妈说那阵子,你爸天天晚上彻夜不睡,为你操心。
父母,把这些压力都独揽了。
我想我是自私的,无论工作,无论爱情,我都曾让父母深深地担忧。
我一直都是为了我自己活着,追求自己的梦想,追求自己的爱情。
幸而,我没有辜负我自己,亦没有辜负我的父母。 写作成了我一生中最愉快的事情,现在妈妈也常看我的小说,我十三岁写的那本书出版了,为了纪念第一本书,我把笔名改成第一本书女主角的名字。
白槿湖,大家都叫我湖。
上一次奶奶住院,我们在外面等候检查结果,爸爸坐在我左边,男友坐在我右边,我趴在男友的腿上睡了一会儿,觉得一个姿势久了睡着不舒服,又换个姿势转过来趴到爸爸的腿上继续睡。
我眯着眼,悄悄听到他们俩的对话。
爸爸说:“这小丫头熬了一晚上累坏了。”
男友说:“叔叔你也累了,今晚我守在医院,你们就别守着了。”
我的心里,温暖得不得了。
看到最近有关范冰冰的采访,我忽然对这个霸气的绯闻女王刮目相看,她说:“我不用嫁入豪门,我就是豪门。”她又高姿态地说:“我从来就不是为了别人而活。”
我渐渐相信,我当初坚持的那份信念,坚持的那四个字——我欢就好,并没有错,虽然过程曾让父母担心牵挂,而现在,我亲爱的爸爸妈妈,你们可以踏实放心,女儿一生都未曾迷失过自己,走再远都能找回自己最初的信念。
如我在每本书的作者简介里写的:一生决意做自己喜欢的事为谋生计,一生决意与喜欢的人相伴一生。 那便是,我欢就好。
——写于南京
201 1年7月29日
Chapter1在最年轻的时候,遇见最珍贵的人
Chapter2惆怅的青春里,我为了我而生动着
Chapter3逃到天空蔚蓝、阳光正好的岁月里
Chapter4每个孤单女生,都有一个裙摆的梦
Chapter5亲爱的爸,我想在你我欢就好怀里笑着长大
Chapter6微凉的夜,不期而遇的眉笔
Chapter7若爱情叫两肋插刀,她已身中一刀
Chapter8难以预料的病,打破了美好的平静
Chapter9请相信温暖、信任、美好这些字眼
Chapter10我喜欢自己,那个坚强独立的模样
Chapter11所有恩怨情仇,都一一跳跃出来
Chapter12看着她走向你,那幅画面多美丽
尾声
后记
附送作者三年来部分珍藏随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