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的电影,因受技术条件限制,机位不动,一拍到底直到把一卷胶片拍完再换上一卷接着拍,这样拍成的电影,还不成其独立的艺术,只不过是一个记录工具而已。随着电影技术的发展, 运动摄影、不同 景别及 蒙太奇手段的产生和运用,电影才逐渐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刚刚成为艺术的电影,不得不向具有丰富经验的古典绘画学习。这样, 电影画面的绘画性便成了电影画面的审美标准。苏联国立 莫斯科电影大学教授 库里肖夫在 《电影导演基础》一书中这样写道:“决定画面时,一定要规定出拍摄对象与画面四边的关系。做为 电影摄影的先决条件需是一个画家或半个画家。”显然,他把画面的四个边框做为一个固定的介线如同一幅画一样,画面造型只限于在这个固定的框架中进行。这是典型的“封闭式”构图法则。“封闭式”构图的特点是把框架当成一个独立的封闭空间,注重框架内部布局的均衡、完整、严谨、统一。画面从内容到形式都由于框架的存在而与外部空间脱离,成为一个和四边有内在联系的封闭空间。
与此相反,随着影视造型观念的演变,出现了“开放式”构图形式。“开放式”构图,不再把画面框架看成与外界没有联系的界线。 画面构图注重与 画外空间的联系。造成一个除了实空间(可视画面)以外,还存在着一个 虚空间--不可视的,但由观众想象而存在的画外空间。对于“开放式构图”的特点综述如下:
(1)画面主体不一定放在画中心,以强调主体与画外空间的联系;
(2)画面形象不完整,以强调画外空间的存在,以及和画外空间的有机联系;
(3)故意破坏构图的均衡、不谐调,使画面经常处于不均衡到均衡,不谐调到谐调的多样变化之中;
(4)借助于声音构成画外空间,而且往往是 声画分立。
总之,“开放式”构图,不是把观众的视觉感受局限的可视的“具像画面”之内,而是 引导观众突破画框限制,产生画面外空间联想,达到扩展固定画框的空间,突破画框局限的目的。从而增加了画面的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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